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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發佈集團交割業務新規 玉米期貨將啟動試點

中国证券网
2017-02-2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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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2月24日發佈通知,對《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管理辦法》、《大連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辦法》和《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進行修改,在玉米品種上設立集團交割倉庫,以集團化方式進行交割倉庫管理,依託集團企業信用建立交割風險分層承擔機制。

據通知,本次規則的修改主要涉及集團交割倉庫的界定、設立、分庫的選擇和管理以及集團交割倉庫的業務辦理等方面內容。修改後的規則自C1709合約開始施行。

集團交割業務具有集團信用、風險分層、倉單串換等特點。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集團交割通過風險分層制度來保障交割平穩運行,集團交割業務由分庫對外辦理,會員和用戶端的業務操作不受影響。

據介紹,大商所將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割格局壟斷:一是根據市場的交割需要逐步增設集團交割倉庫,控制集團交割倉庫庫容占玉米品種交割倉庫總庫容的比例。二是在集團交割倉庫協議中,明確規定集團交割倉庫必須給其他客戶開具一定數量的倉單,避免集團交割倉庫僅為自己提供交割服務的問題。

此外,大商所在2016年9月已發佈通知,將玉米交割區域由遼寧省擴展至黑龍江、吉林、遼寧和內蒙古四省區,新增區域所設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貼水分別為,綏化市195元/噸,長春市(榆樹市)130元/噸,松原市135元/噸,通遼市100元/噸,新增區域於C1709合約開始啟用。

上述負責人表示,交割區域的擴展、集團交割規則的實施,為集團交割倉庫的設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玉米集團交割倉庫的設立指日可待。此外,集團交割業務在玉米品種上先行試點後,未來將逐步擴展到其他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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