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4日晚間發佈消息稱,為提高銀行永續債(含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流動性,支持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創設央行票據互換工具(CBS),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銀行發行的永續債從中國人民銀行換入央行票據。
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將主體評級不低於AA級的銀行永續債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貸便利(TMLF)、常備借貸便利(SLF)和再貸款的合格擔保品範圍。
這無疑為銀行永續債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流動性保障。今日,首單銀行永續債——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第一期)將發行和簿記建檔,發行期限為1月25日至1月29日。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指出,為保障金融支援實體經濟的可持續性,銀行需要有充足的資本金,永續債是銀行補充一級資本的重要管道。央行票據互換工具可以增加持有銀行永續債的金融機構的優質抵押品,提高銀行永續債的市場流動性,增強市場認購銀行永續債的意願,從而支持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為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創造有利條件,也有利於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緩解小微企業、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
至於如何開展央行票據互換操作,據該負責人介紹,央行票據互換操作採用固定費率數量招標方式,面向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進行公開招標。中國人民銀行從中標機構換入合格銀行發行的永續債,同時向其換出等額央行票據。到期時,中國人民銀行與一級交易商互相換回債券。銀行永續債的利息仍歸一級交易商所有。
央行票據互換操作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互換的央行票據不可用於現券買賣、買斷式回購等交易,但可用於抵押,包括作為機構參與央行貨幣政策操作的抵押品。央行票據期限與互換期限相同,即在互換到期時央行票據也相應到期。在互換交易到期前,一級交易商可申請提前換回銀行永續債,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後提前終止交易。
該負責人表示,由於央行票據互換操作為“以券換券”,不涉及基礎貨幣吞吐,對銀行體系流動性的影響是中性的。
目前,央行票據互換操作可接受滿足下列條件的銀行發行的永續債:一是最新季度末的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二是最新季度末以逾期90天貸款計算的不良貸款率不高於5%;三是最近三年累計不虧損;四是最新季度末資產規模不低於2000億元;五是補充資本後能夠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
原標題:護航永續債 央行創設票據互換工具 對銀行體系流動性影響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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