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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機構投資者可辦理外匯衍生品業務意味著啥?

北京
2017-02-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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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新政策,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客戶身份,在銀行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這既是我國外匯市場開放水準的進一步提高,也使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又推進了一大步。

隨著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逐步增強,持有人民幣債券的境外投資者對於對沖外匯風險的需求不斷上升。為此,外匯局發佈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便利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外匯風險。

《通知》明確,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外匯衍生品業務提供多樣化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機制選擇,便利外匯風險管理。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國內外匯市場深度逐步提高,有條件支持境外投資者參與國內外匯市場,在債券和外匯市場進行綜合管理。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自主選擇辦理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等,在國內外匯市場已有的衍生品類型內不作交易品種限制。

儘管交易品種不受限制,但是外匯管理部門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範圍、可參與的市場等進行了要求。境外機構投資者既不包括境外央行類機構,也不能突破此前境外機構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的相關規定。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外匯市場主要是對沖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現階段不是市場流動性的主要提供者,因此以客戶身份參與銀行櫃檯市場完全可以滿足需求。

專家表示,近年來,國家積極推進金融改革,不斷改善我國的國際收支,從而支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準上的基本穩定。去年央行已經取消了對境外機構投資於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額度限制,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的參與程度不斷上升。

截至2016年末,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投資者總計持有債券8700億元人民幣,較2015年末增加834億元人民幣。

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允許境外非央行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外匯衍生品市場,將會降低境外投資者的外匯對沖成本,有助於吸引更多外資進入中國的債券市場。

記者瞭解到,人民銀行還在研究適當延長銀行間債市交易時間、延長境外機構交易結算週期等問題,進一步提升境外投資者在投資交易方面的便利性。

瑞銀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汪濤表示,允許境外投資者進入境內外匯衍生品市場,並進一步明確相關稅收政策,將明顯提升中國債券市場對境外投資者的吸引力,也會加速人民幣債券被納入國際指數的進程。

德意志銀行的調研顯示,如果中國債券被納入全球債券指數,未來五年內會有7000億美元至8000億美元的新外資流入中國債市。一些市場人士估計,為數可觀的資金投入中國債市,或將支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

外匯局表示,未來外匯局將繼續深化外匯市場發展,豐富交易工具,擴寬參與主體,擴大對外開放,完善基礎設施,更好地滿足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內的境內外市場各類主體的外匯風險管理需求,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支援金融市場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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