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隨著數字經濟高速發展,證據正逐步進入到電子證據時代,呈現出數量多、增長多、占比高、種類廣等趨勢。儘管電子資料存證已逐漸普及,但電子證據使用在司法實踐中仍面臨挑戰,如防篡改能力不足等。2018年,最高法出臺了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可以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解決電子資料的存證問題。
白皮書顯示,電子資料存證是潛在區塊鏈技術重要應用落地領域。區塊鏈技術具有防止篡改、事中留痕、事後審計、安全防護等特點,有利於提升電子證據的可信度和真實性。區塊鏈與電子資料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資料存證成本,方便電子資料的證據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資訊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使用新技術為司法業務賦能,是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的必然選擇。白皮書的發佈,對於新技術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與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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