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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8月30日至年底買預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積金付首付

中國證券網
2023-09-1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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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9月18日消息,為落實《關於進一步促進南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南住建〔2023〕466號)的檔精神,支持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減輕購房人資金壓力,促進南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其中明確,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人及配偶在南寧市興甯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甯區、良慶區、高新區和經開區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餘額,並委託南寧公積金中心將提取款項轉入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帳戶用於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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