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7月25日電 江蘇省蘇州市政府24日晚出臺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工作意見,明確自25日起,從用地出讓、居民購房、住房轉讓、信貸稅收四方面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抑制投機炒房,穩定市場預期。
限購方面,蘇州市明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蘇州市區、昆山市、太倉市範圍內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市範圍內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限售方面,蘇州擴大住房限制轉讓實施範圍,即蘇州市區範圍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專案(含已取得預售許可尚未開始網簽的專案),購房人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二手住房通過市場交易購房人新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蘇州市還提出進一步加強用地出讓管理和住房信貸稅收管理,加大土地供應保障力度,嚴格執行住宅用地供應計畫;同時,加強房地產信貸宏觀審慎管理,加強存量房交易合同監管和稅收征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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