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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臺新政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中国证券网
2017-08-2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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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發佈《深圳市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實施意見”)及《深圳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制度體系,實現城市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實施意見”提出五方面措施。一是培育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鼓勵房地產企業拓展住房租賃業務,引導各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展規模化租賃,鼓勵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繼受單位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業務。二是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力度,推進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提高公共租賃住房運營保障水準,探索採取購買服務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將現有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交由專業化的租賃企業運營管理。三是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和供應。加強租賃住房規劃和用地供應,允許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允許現有住房按規定改造後出租,引導“城中村”通過綜合整治開展規模化租賃。四是完善住房租賃立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法律法規,完善住房租賃支援政策,給予交易便利和稅收優惠,提供金融支援。五是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明確租賃雙方權利義務,規範租賃合同管理;健全完善租賃資訊動態監測體系,加強住房租賃價格指導;規範住房租賃行業秩序;加強租賃行業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

在住房租賃試點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中,深圳市將依託現有或新成立市屬國有企業,於2017年底前籌建3-5家國有住房租賃企業,著力發揮市人才安居集團政策性、專業化、規模化的住房租賃平臺作用。“十三五”期間,除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外,國有住房租賃企業還應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租賃、資產劃轉等方式收儲不低於10萬套房源。

此外,“十三五”期間,通過收購、租賃、改建等方式收儲不低於100萬套(間)村民自建房或村集體自有物業,統一租賃經營、規範管理。在土地供應方面,自2017年8月起,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除按規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外,應按不低於規劃建築面積20%的比例建設自持租賃住房,自持年限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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