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該指導意見,浙江將建立信貸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正面清單,支援省級"零碳"試點單位和低碳工業園區的低碳項目,支援高碳企業低碳化轉型;拓寬綠色低碳企業直接融資管道,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建立省級綠色低碳專案庫,培育區域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推進碳市場建設,健全排汙權、用能權、用水權等環境權益交易機制。
浙江還將推進全省碳帳戶體系建設,力爭到2021年末建立碳排放重點企事業單位碳帳戶;到2025年末,實現排汙許可證重點管理企業全覆蓋。同時,該省將建立數位化資訊共用機制,推進綠色低碳資訊共用,定期歸集、更新企業綠色資訊,建立面向省、市、縣三級金融機構的資訊推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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