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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條行動措施 85項細分任務 深圳繪就金融支持大灣區建設“路線圖”

中國證券網
2020-08-0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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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活則經濟活。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上升為重要國家戰略,相關金融支持政策正不斷加碼。

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獲悉,為扎實推進落實央行等四部門發佈的《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深圳聯合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制定了《深圳市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共50條行動措施、85項細分任務。

這意味著,深圳推進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路線圖”和“任務書”正式亮相。具體來看,“行動方案”聚焦在五個方面,既比照《意見》逐一對應,確保全覆蓋、無遺漏,又不囿於條文,立足深圳實際。

一是多措並舉促進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共15條行動措施。包括:資本專案外匯管理便利化改革、資本專案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帳戶體系、建立雙向跨境理財通機制、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積極穩妥擴大跨境轉讓資產新品種、規範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等。

二是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提出支持港澳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在深拓展發展空間,開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跨境業務試點,鼓勵保險公司在深圳建設各類總部,持續深化深港澳保險領域合作等4條措施。

其中,對保險業的支持,創新提出支持保險公司在深圳設立獨立核算的資產管理、營運、研發、後援服務、資料資訊等各類總部,研究制定出臺相應扶持優惠政策;推動深圳與港澳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探索發行巨災債券;積極推動在深圳設立保險服務中心。對證券期貨行業的支持,則提出探索允許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可收付客戶外幣的一級代客帳戶,支持外幣代客業務發展。

三是推進深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15條措施。包括:支援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進一步開放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深港通、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優化和擴大碳排放權外匯交易業務,推廣社會責任投資標準和資訊披露標準等。

四是進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務創新水準。包括:加快搭建科創金融服務平臺,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加快推進央行貿易金融區塊鏈平臺建設,推動移動電子支付工具在深港澳互通使用等7項舉措。

五是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包括:不斷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監管合作,強化深圳屬地金融風險管理責任,協同開展跨境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等7項舉措。

記者從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獲悉,一系列政策和舉措密集落地的同時,一批創新事項也在開展中。

比如,積極推動本外幣一體化跨境資金池業務、跨境理財通試點等市場呼聲較高的政策落地。深圳外匯局近期已聯合廣東省外匯局開展跨境資金池調研,並向國家外匯管理局上報了有關實施建議。跨境理財通試點已於6月29日正式官宣,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目前正在開展研究制定有關試點方案。

此外,積極推動大灣區債券平臺落地。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入調查研究,制定實施方案並上報證監會,目前方案待證監會先行示範區領導小組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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