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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就保險仲介行政許可及備案實施辦法徵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
2020-08-1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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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記者譚謨曉)為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保險仲介行政許可及備案工作機制,對保險仲介行政許可及備案事項進行統一規範,保護行政申請人合法權益,中國銀保監會日前就保險仲介行政許可及備案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保險仲介行政許可及備案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申請人申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資格,註冊資本應為實繳貨幣資本並按銀保監會有關規定實施託管,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區域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00萬元。申請人股東應當財務狀況良好,具有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的能力,出資資金自有、真實、合法,不得用銀行貸款及各種形式的非自有資金投資。

徵求意見稿要求,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具有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金融許可證,主業經營情況良好,最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已建立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保險代理業務資訊系統。

據徵求意見稿,保險公估機構經營保險公估業務,應當根據業務發展規劃,具備日常經營和承擔風險所必需的營運資金,全國性機構營運資金為200萬元以上,區域性機構營運資金為100萬元以上。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實施後將提高保險仲介許可及備案事項的辦事效率,為申請人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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