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鐘斯)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官網日前披露的資訊顯示,重慶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網路借貸資訊仲介(簡稱“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截至目前,重慶沒有一家機構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所有P2P網貸業務也未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根據工作安排,將重慶29家已報告結清P2P網貸業務、擬主動退出的機構進行公示,公示期為十五日,擬退出機構在正常公示結束後,根據退出承諾辦理登出登記或進行名稱、經營範圍變更,退出P2P網貸行業。同時,對轄內其他機構開展的P2P網貸業務一併予以取締,任何機構未經許可不得開展P2P網貸業務。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稱,P2P網貸機構的業務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網路借貸平臺上直接借貸形成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應依法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出借人有權繼續主張債權。出借人、借款人、P2P網貸機構之間的糾紛,可以通過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解決。如出現涉嫌犯罪行為造成出借人損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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