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 金融

加強科創板監管資訊共用 證監會等多部門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中国财富网
2019-07-10 09:53

已收藏


證監會網站7月9日晚間披露,近日,中國證監會、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銀保監會、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八家中央單位聯合發佈《關於在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對相關市場主體加強監管資訊共用 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簡稱《意見》)。

該檔作為首個專門聚焦特定金融領域資訊共用與失信聯合懲戒的信用監管檔,是聯合發文單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提升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完善科創板配套保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對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公佈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相關規定要求的細化落實。

《意見》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頂層設計著眼,主要從加強部際資訊共用和失信聯合懲戒兩方面著手,明確了四項工作機制:一是加強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發行註冊所需的部際監管資訊查詢。證監會、上交所依託發改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建立的信用資訊系統,獲取發行人、上市公司、仲介機構及相關人員的信用資訊、征信資訊、公示資訊。二是加強失信資訊推送。在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將證監會及交易所對發行人、上市公司、仲介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監管措施、紀律處分、刑事移送等失信資訊,及時推送給發改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納入其管理的信用(征信)資訊平臺。三是證監會、上交所在科創板審核註冊過程中,發現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在其他領域、其他部門存在違法失信記錄的,將其作為履行審核註冊職責的重要參考。四是發改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國資委、銀保監會、民航局、國鐵集團等單位,依法依規對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存在騙取發行註冊、資訊披露違法、違反保薦或證券服務相關規定的相關責任人員,實施十一項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意見》主要懲戒的違法失信行為及對象有哪些?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意見》聚焦註冊制試點核心要求,將在科創板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持續資訊披露各環節,因騙取發行註冊、違反資訊報送或披露義務、違反保薦或證券服務相關規定,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交易所紀律處分或構成犯罪的違法失信行為作為懲戒範圍,將對上述違法失信行為負有法定責任的發行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關報送或披露文件上簽字的公司董監高等,有關仲介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主要負責人以及在相關檔上簽字的執業人員,列為聯合懲戒對象。

針對懲戒物件,《意見》確立了哪些切實可行的懲戒措施?上述負責人表示,《意見》重點確立的部際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專案,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限制擔任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特定失信人員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申請,限制取得榮譽稱號或獎項,加大日常監管力度等行政性懲戒措施;以及限制乘坐飛機、限制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等市場性懲戒措施。

“此外,中國證監會還將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管辦法》有關規定,將涉及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市場主體,納入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資訊公開查詢平臺的專項公示,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失信聯合懲戒。”上述負責人還表示。

《意見》的出臺,有利於強化對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相關市場主體的誠信核查,落實審核註冊制度中的合規性要求,並通過部際失信聯合懲戒,有效提高欺詐發行、資訊披露違法重點責任人群的失信成本。證監會還表示,下階段,證監會將切實推動《意見》各項規定的落實,與相關單位一起,共同保障科創板註冊制試點改革順利推進,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