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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設立境外子公司門檻抬高

中国财富网
2018-10-1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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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正式發佈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為整合現有規則,統一准入條件,完善監管要求,明確法律責任,更好服務對外開放大局。

據《證券日報》記者整理,最新管理辦法共有“在境外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條件有證券公司淨資產不低於60億元人民幣且持續經營原則滿2年”等五大重要內容。從淨資產門檻來看,目前全國131家券商中有70家券商有資格設立境外子公司,占比53%。而這70家券商中,有31家已在境外設立的子公司和孫公司,最新淨資產均在60億元人民幣以上。

事實上,從近幾年的發展不難發現,境外業務已經成為券商拓展新贏利點的關鍵業務,同時,境外業務收入正逐漸成為券商收入的重要來源。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全年,30家設立境外子公司並實現營收的券商的境外業務收入共計262.83億元,其中26家為正增長,境外業務排名前五的券商,占市場份額七成。儘管目前內地券商“走出去”的時間尚短,但龍頭券商已在境外證券業務上佔據鼇頭,強者恒強的態勢在境外業務拓展中表現明顯。

已有31家券商

設立境外子公司

在境內競爭逐漸加劇、馬太效應日益顯著的背景下,不少券商早已在中國香港、澳大利亞等地佈局,尤其是今年上半年,一些券商積極選擇英國、美國、新加坡等較成熟的金融市場作為新的業務發展點,新增境外辦公室以儘早佔據內地券商在境外的市場份額。據證監會官方資料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境內有31家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了經營機構,積極為境內企業跨境投融資活動提供了金融服務。

不過境外業務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部分機構下設機構較多,層級較多,內部架構不清晰,管控不到位;機構將業務拓展至非金融業務領域,有的還返回境內設立子公司從事與母公司同質或相似的業務。另外,還有一些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對境外機構管控不足,存在風險隱患。

為更好服務對外開放大局,在《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5個月後,近日證監會正式發佈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

此次管理辦法的發佈,有五大重要內容:一是在境外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條件上,應符合最近3年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最近1年未因治理結構不健全、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原因被採取重大監管措施,不存在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二是財務狀況方面,證券公司淨資產不低於60億元人民幣且持續經營原則滿2年。三是不得在境外經營放債或類似業務。已經開展上述業務的,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不得新增上述業務,存量業務到期終結。四是境外子公司可以設立專業孫公司開展金融業務和金融相關業務;五是對於已經獲准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給予36個月期限逐步規範,達到本辦法的相關要求。

對此,《證券日報》記者從證監會發佈的2018年上半年證券公司經營業績情況瞭解到,截至今年上半年,目前全國131家券商中淨資產不低於60億元人民幣的券商共計70家,這意味著,目前僅有這70家券商有資格設立境外子公司,進一步佈局境外業務。除此之外,據本報記者瞭解,目前已在境外設立的子公司和孫公司的31家證券公司的最新淨資產均在60億元人民幣以上。

近十年境外業務發展

龍頭券商已占鼇頭


事實上,近兩年,多家大型券商已經將境外業務納入公司核心業務結構中,並詳細披露了境外業務資料與情況,從去年年報和今年中報數據不難看出,券商海外業務收入規模增長加快,境外子公司營收在券商總營收中的占比正在持續提高。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在2018年半年報中,6家港股上市中資券商共實現境外業務收入35.66億元,平均占總營收比例達9.09%。另外,2017年全年,30家設立境外子公司並實現營收的券商的境外業務收入共計262.83億元,其中26家券商的境外業務收入均有所增長。

目前來看,海通證券、中信證券、中金公司、國泰君安和華泰證券的境外業務表現在業內領先。例如,今年上半年海通證券的海外業務收入實現營業收入20.67億元,實現毛利潤14.79億元,位列行業第一。從業務占比來看,海通證券的海外業務占總營收比例達18.89%,國際業務在業內領先。另外,去年全年,海通證券的境外證券業務收入實現72.19億元,同樣位列第一。

值得關注的是,昨日,海通國際正式宣佈,美國東部時間10月8日,海通國際正式開展其在美國的做市業務,成為納斯達克交易所首家中資背景做市商。此舉不僅是海通國際在國際業務版圖中的又一里程碑,也是填補納斯達克交易所一直以來尚無中資金融機構擔任做市商這一空白的歷史性突破。此後,美國市場的中概股在尋找做市商時除了美國本土投行外,還多了海通國際這一中國名字的投行可供選擇。

另外,2017年全年中信證券、中金公司、國泰君安和華泰證券的境外境外業務收入也位於前列,分別實現52.99億元、23.17億元、21.97億元和16.99億元,境外業務實力領先業內。

對於目前券商“走出去”的發展趨勢,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雖有不少中小券商通過差異化發展路徑也率先佈局海外市場,但是與實力雄厚的龍頭券商相比,境外證券業務優勢不強,在市場份額的佔領上仍有一定難度。對此,《證券日報》記者發現,去年全年,境外業務排名前五的券商合計實現187.31億元,已占納入統計的30家券商境外業務總收入的七成,龍頭券商市場份額已占比很高。(原標題:券商設立境外子公司門檻抬高 70家券商符合60億元淨資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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