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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祭出史上最重車險罰單 險企自查紮緊合規紅線

中国财富网
2018-02-2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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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號稱“史上最重處罰”的車險罰單集體落地。有5家財險公司分公司被責令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同時有32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其中7人被撤職。

上述處罰表明了監管部門叫停商車險銷售費用惡性競爭的決心,受到業界廣泛關注。證券時報記者昨日從多家財險公司獲悉,不僅受罰的企業正推進整改,其他財險公司也在加快梳理流程。有公司表示,寧可少做業務也要堅持合規經營。

銷售費用管理違規多

近日,保監會一次性發出10張罰單,處罰物件包括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太平財險、紫金財險等多家財險公司,其中9張罰單涉及商車險業務。

細數罰單中列舉的商車險業務違規違法事項,主要集中在“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和“編制提交虛假報表”這兩項。而這兩項在《保險法》中均被明確禁止。

通過集分寶抵扣保費成為重災區。此次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太平財險等公司皆因採用集分寶或者積分變現抵扣客戶保費而受罰。例如,2016年11月~2017年6月,人保財險在某車險平臺開展集分寶抵扣商業車險保費的行銷活動中,在客戶支付商業車險保費時用集分寶直接抵扣一部分保費。

另一方面,保監會對車險實施嚴格的“三率閾值監管”(綜合成本率、綜合費用率、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率),即前兩率不超過同期歷史3年均值,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率不低於同期歷史3年均值。在承保端惡性費用競爭後,保險公司要滿足閾值監管要求,則需要盡可能壓低綜合成本率和綜合費用率,進一步的財務不合規亦在所難免。

處罰材料顯示,監管查實的財報虛假問題多通過業務分保實現,有的通過增加浮動成數分保增加攤回分保費用,降低綜合費用率;也有的調低歷史年度分出車險保單的評估保單賠付率,調高攤回分保費用,降低綜合費用率。例如,2017年6月,太平財險對2016年和2017年1月至5月分出至太平保險集團相關子公司的商業車險業務,調增27家分公司浮動手續費,增加攤回分保費用3888萬元。

多公司紮緊合規紅線

2016年下半年起,監管部門就加強了對產險公司銷售費用列支合規性的監管力度。2017年7月,保監會發文明確要求財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及個人不能通過返還或贈送現金、預付卡、有價證券、保險產品、購物券、實物或採取積分折抵保費、積分兌換商品等方式,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據瞭解,當時多家財險公司根據要求進行自查,並監督各管道不得違規銷售,市場上各類返現或折抵保費的情況有所緩解,但並未完全禁絕。此次最嚴罰單落地,尤其是處罰到人,令財險公司再度紮緊風險牢籠。

一家大型保險公司車險業務負責人表示,非常關注保監會的這次最嚴格車險處罰,以後車險業務一定要按照監管要求和檔規定執行。

“堅持合規是現在車險經營的紅線,公司目前正在重新梳理所有的業務流程和業務來源,寧可少做業務也要堅持合規經營。”一家互聯網保險公司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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