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18日發佈消息稱,保監會、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持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將嚴禁保險資金違法違規為地方政府“輸血”。
地方債務風險被視作當前中國經濟的隱患之一,去年舉行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近期,部分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現象已被審計署、財政部等部門“點名”。
據介紹,此次《意見》明確了保險資金運用涉及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強調在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關係國計民生的各類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資專案的同時,保險機構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險機構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
對於存量債務風險處置問題,兩部委要求保險機構妥善處理對地方政府的存量投資業務,地方政府也要積極予以支持,及時發現風險,及時處置。《意見》同時還要求保險機構充分評估地方財政可承受力,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違規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地方政府要依規推進財政及舉債資訊公開,保障保險機構知情權。
針對未來創新業務的開展,官方也劃下紅線,明確保險機構不得通過股權投資計畫等創新方式違規形成地方債務,並堅決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險機構等社會資本名義,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上新項目、鋪新攤子。
兩部委表示,此次《意見》有利於正面引導保險機構和地方政府盡職履責開展舉債融資行為,有利於強化保險機構責任意識,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實現行業和實體經濟發展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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