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年報信披品質,上交所新動作不斷:除了在監管端首次對上市公司年審機構展開事前約談外;在培訓端,上交所還創新性地覆蓋了全體滬市公司。
據上海證券報12月28日報導,自12月27日至明年1月中旬,上交所將陸續舉行四場覆蓋全體滬市公司的2016年年報披露與編制培訓,這是上交所首次在年報披露前舉辦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全覆蓋式培訓,面向每一家滬市公司中負責年度財報披露與財務工作的相關人員。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要提高年報信披品質,除了前移年報監管埠外,更重要的是提高上市公司作為信披義務人的責任意識。此番在培訓端同步“前移”,通過事先明確規則、標準,來傳遞監管政策、理念。
此番培訓端的創新看點不僅在於覆蓋了所有滬市公司,更在於內容上的相容:不局限于會計問題,而是一次從監管理念政策到會計實務操作的“系統講解”。
據瞭解,此次培訓內容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傳遞最新監管政策與理念,在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背景下,上交所今年進行了多項監管改革,落實監管要求,包括實施全面推行資訊披露直通車、實施分行業監管以及採取了“刨根問底”綜合監管方式。為了讓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監管政策、理念變化,培訓將向上市公司全面解讀交易所監管政策與理念。
二是解析監管處罰規則和案例。培訓通過規則和具體案例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向上市公司解讀典型處罰案例,希望通過告知在先、警示在先的做法,減少年報中違法違規行為的出現。
三是解讀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新要求。近期,證監會新修訂了年報的內容與格式準則,同時,上交所新頒佈了七項分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為有利於上市公司準確理解與執行,本次培訓將對規則如何披露進行全面解讀。
四是講解常見會計問題。財務處理的真實準確是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市場交易日益複雜,新業態和新模式層出不窮,上市公司財務人員執業水準參差不齊,部分有待提高,有的高風險公司進行盈餘管理甚至粉飾報表。例如,利用收入確認總額法與淨額法的選擇、非公允的資產處置或購買交易、資產減值處理方式等,實施盈餘管理甚至虛假披露。有鑑於此,本次培訓結合日常監管的常見會計問題,將重點講解股權投資、收入確認、資產減值等上市公司常見會計問題。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告知在先、警示在先的做法有利於事先化解上市公司違規風險,穩定市場並保護投資者利益。因此,上交所對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中存在的違規問題、工作疑點和難點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梳理和歸納,通過集中培訓,闡明規則要點、明確監管標準、解答公司疑惑,希望提高上市公司定期報告資訊披露品質。
隨著交易所一線監管力度的持續強化,其所面臨的“對抗性”亦有所增強。在此背景下,對上市公司的培訓工作也需同步跟進,通過及時傳遞監管政策、理念,消除誤解、取得共識、立好規範,從而説明作為信披責任人的上市公司提高認識、認真執行、規範運作。
因此,2016年全年,上交所的培訓工作埠前移、深入推進、擴大覆蓋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據介紹,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今年的對外培訓實現了對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全覆蓋,成為傳遞監管理念的最有效管道。據統計,2016年全年,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對外培訓共計派員授課111節,總課時225小時,培訓總人次超過萬人。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針對IPO提速,新上市公司不斷湧現的情況,上交所還專門組織完成了首屆針對新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資訊披露合規培訓班,51家新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參加培訓。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最近三年,上交所共新增上市公司近200家,增速較快。這些新上市公司,大部分對資訊披露資源投入不足,在政策把握、合規意識、規則理解、操作實施等方面普遍存在短板,也出現過不少信披和操作方面的“低級錯誤”。另一方面,現有培訓體系缺乏為新公司量身定制的針對性安排,無法滿足其接受系統性培訓的迫切需要。因此,培訓抓住上市初始這一最佳時間視窗,管好發行監管和持續監管之間的“不適應期”,幫助新上市公司儘快走上合規運行的軌道。
同以往培訓物件圈定為董秘和獨董不同,此次培訓重點選擇上市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以幫助這些公司主要負責人更好把握政策和方向,加深對監管工作的理解和認同。培訓課程包括董事長在資訊披露業務中的角色與職責、最新資訊披露監管政策解讀、內幕交易防控等,涵蓋了公司監管的主要領域和突出問題,從政策到理念、從規則到實踐,使培訓物件知曉近年來監管政策調整變化的背景和目的。
據瞭解,未來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將延續這一思路,前移培訓工作埠。首先是從源頭遏制風險,堅持每季度舉辦對新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培訓、每月舉辦對新上市公司董秘的培訓。其次,將分類監管的理念落實到培訓工作中,梳理高風險公司,有針對性地設置培訓課程。此外,上交所還將根據階段性監管重點和政策要求,視情況不定期開發短期培訓課程。
據上海證券報12月28日報導,自12月27日至明年1月中旬,上交所將陸續舉行四場覆蓋全體滬市公司的2016年年報披露與編制培訓,這是上交所首次在年報披露前舉辦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全覆蓋式培訓,面向每一家滬市公司中負責年度財報披露與財務工作的相關人員。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要提高年報信披品質,除了前移年報監管埠外,更重要的是提高上市公司作為信披義務人的責任意識。此番在培訓端同步“前移”,通過事先明確規則、標準,來傳遞監管政策、理念。
此番培訓端的創新看點不僅在於覆蓋了所有滬市公司,更在於內容上的相容:不局限于會計問題,而是一次從監管理念政策到會計實務操作的“系統講解”。
據瞭解,此次培訓內容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傳遞最新監管政策與理念,在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背景下,上交所今年進行了多項監管改革,落實監管要求,包括實施全面推行資訊披露直通車、實施分行業監管以及採取了“刨根問底”綜合監管方式。為了讓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監管政策、理念變化,培訓將向上市公司全面解讀交易所監管政策與理念。
二是解析監管處罰規則和案例。培訓通過規則和具體案例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向上市公司解讀典型處罰案例,希望通過告知在先、警示在先的做法,減少年報中違法違規行為的出現。
三是解讀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新要求。近期,證監會新修訂了年報的內容與格式準則,同時,上交所新頒佈了七項分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為有利於上市公司準確理解與執行,本次培訓將對規則如何披露進行全面解讀。
四是講解常見會計問題。財務處理的真實準確是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市場交易日益複雜,新業態和新模式層出不窮,上市公司財務人員執業水準參差不齊,部分有待提高,有的高風險公司進行盈餘管理甚至粉飾報表。例如,利用收入確認總額法與淨額法的選擇、非公允的資產處置或購買交易、資產減值處理方式等,實施盈餘管理甚至虛假披露。有鑑於此,本次培訓結合日常監管的常見會計問題,將重點講解股權投資、收入確認、資產減值等上市公司常見會計問題。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告知在先、警示在先的做法有利於事先化解上市公司違規風險,穩定市場並保護投資者利益。因此,上交所對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中存在的違規問題、工作疑點和難點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梳理和歸納,通過集中培訓,闡明規則要點、明確監管標準、解答公司疑惑,希望提高上市公司定期報告資訊披露品質。
隨著交易所一線監管力度的持續強化,其所面臨的“對抗性”亦有所增強。在此背景下,對上市公司的培訓工作也需同步跟進,通過及時傳遞監管政策、理念,消除誤解、取得共識、立好規範,從而説明作為信披責任人的上市公司提高認識、認真執行、規範運作。
因此,2016年全年,上交所的培訓工作埠前移、深入推進、擴大覆蓋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據介紹,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今年的對外培訓實現了對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全覆蓋,成為傳遞監管理念的最有效管道。據統計,2016年全年,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對外培訓共計派員授課111節,總課時225小時,培訓總人次超過萬人。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針對IPO提速,新上市公司不斷湧現的情況,上交所還專門組織完成了首屆針對新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資訊披露合規培訓班,51家新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參加培訓。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最近三年,上交所共新增上市公司近200家,增速較快。這些新上市公司,大部分對資訊披露資源投入不足,在政策把握、合規意識、規則理解、操作實施等方面普遍存在短板,也出現過不少信披和操作方面的“低級錯誤”。另一方面,現有培訓體系缺乏為新公司量身定制的針對性安排,無法滿足其接受系統性培訓的迫切需要。因此,培訓抓住上市初始這一最佳時間視窗,管好發行監管和持續監管之間的“不適應期”,幫助新上市公司儘快走上合規運行的軌道。
同以往培訓物件圈定為董秘和獨董不同,此次培訓重點選擇上市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以幫助這些公司主要負責人更好把握政策和方向,加深對監管工作的理解和認同。培訓課程包括董事長在資訊披露業務中的角色與職責、最新資訊披露監管政策解讀、內幕交易防控等,涵蓋了公司監管的主要領域和突出問題,從政策到理念、從規則到實踐,使培訓物件知曉近年來監管政策調整變化的背景和目的。
據瞭解,未來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將延續這一思路,前移培訓工作埠。首先是從源頭遏制風險,堅持每季度舉辦對新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培訓、每月舉辦對新上市公司董秘的培訓。其次,將分類監管的理念落實到培訓工作中,梳理高風險公司,有針對性地設置培訓課程。此外,上交所還將根據階段性監管重點和政策要求,視情況不定期開發短期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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