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馬創投原為簡稱*ST星馬的第三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3852.69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為6.93%。星馬創投的部分股東系*ST星馬的時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管理人員,其中第一大股東(出資比例為7.85%)是*ST星馬董事長劉漢如。星馬創投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20日後)為公司董事會秘書李峰。
經上交所調查證實,2014年11月20日,星馬創投更名為車路運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車路運騰)。但車路運騰作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並未及時披露其名稱變化情況,也未及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證券帳戶變更登記,公司股東名冊中仍記載其股東名稱為星馬創投,導致*ST星馬此後披露的2014年年報、2015年中報、2015年三季報、2015年年報和2016年一季報“前十名股東”資訊披露有誤,將股東車路運騰披露為星馬創投。
在更名後不久的2014年12月5日,因減持3400萬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減至0.78%),車路運騰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其中股東名稱仍披露為星馬創投,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等資訊也為公司更名前的資訊。在大規模減持後,車路運騰於2015年3月30日被註銷。
本報於今年7月18日報導車路運騰的上述相關事實,但直至2016年7月20日收到上交所就本報報導出具的問詢函後,*ST星馬才在回復公告中予以公開。
對此,上交所明確表示,車路運騰是公司管理層的持股平臺,其更名以及在大幅減持公司股票後登出的情況,是投資者關注的重要資訊。同時,其名稱和持股情況也屬於權益變動報告書和定期報告中應當披露的資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負有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該事項的義務。*ST星馬資訊披露存在重大疏漏。
上交所認為,上市公司現任董事長劉漢如作為車路運騰的第一大股東,董事會秘書李峰作為車路運騰的法定代表人,未提醒督促車路運騰和*ST星馬依法合規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未能勤勉盡責,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以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因此,上交所對車路運騰相關責任人劉漢如和李峰予以通報批評。但鑒於車路運騰已經註銷,對車路運騰的違規行為不再予以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車路運騰(也即“星馬創投”)在內的*ST星馬3名重要股東,去年5月因涉嫌違反證券期貨法律法規受到中國證監會安徽證監局調查。截至目前,*ST星馬尚未公佈上述證監局調查的進展。
這也意味著,即使在安徽省政府力促聯合重組的形勢下,監管部門調查未結束和業績巨額虧損,仍會將影響*ST星馬最後的“保殼”衝刺。公告顯示,*ST星馬今年前3季度營業收入為25.3億元,利潤虧損高達2.1億元,1~10月中重卡和專用車上裝累計銷量同比去年仍分別減少3.65%和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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