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 金融

監管層加強場外衍生品監管 核心仍是全市場去杠杆

中国证券网
2016-11-04 09:25

已收藏


日前,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向各家證券公司下發了切實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參與場外衍生品交易的通知》的要求(下稱“要求”),明確了參與人不得為客戶提供融資等5項禁止行為。業內人士表示,此舉將進一步堵住機構為客戶提供變相融資的道路,核心仍是全市場去杠杆。

上述要求明確提出,將進一步規範參與人通過報價系統場外衍生品市場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其中,5種行為被明令禁止,包括:為客戶提供融資或變相融資服務;收取明顯超過履約保障需要的保證金;依照客戶指令使用保證金;為非標資產規避監管行為提供服務或便利;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此外,對於現存為非標資產提供通道以及為規避監管提供服務或便利的場外衍生品交易,報價系統明確要求,在合同到期後不得展期。

事實上,不光報價系統發文嚴格規範場外衍生品交易,部分證監局也關注到這一業務背後潛藏的風險。以上海證監局為例,該局在近期也向上海轄區內券商、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下發了與上述要求內容相似的通知。

除了明確上述5項禁止性行為,上海證監局還表示,將把轄區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參與場外衍生品交易和其他場外業務納入日常監管,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掌握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參與場外衍生品交易的模式、規模、風險以及客戶等情況。一旦發現有違規行為等,將依法及時採取監管措施,並追究責任。

在業內人士看來,上述舉措的核心仍是給市場去杠杆。

某不願具名的券商場外市場部人士表示,銀行資金及劣後資金通過認購有限合夥企業份額,並借道券商收益互換管道為劣後資金加杠杆的業務,去年做了很多。不過,自去年底融資類互換被叫停之後,風控嚴格的券商基本都暫停了這項業務,但不排除少數機構仍通過收益互換的方式來增加杠杆。畢竟收益互換的杠杆比例通常遠高於場內融資的杠杆率,並且隱蔽性高,投資標的也不受限制。

一位滬上資深券業人士進一步分析道,監管層叫停的是融資類互換,對沖類互換仍在允許範圍。他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某高淨值客戶持有伊利股份,如客戶擔心停牌期間大盤波動風險,可以委託券商配置與持倉市值等額的ETF賣出,客戶支付固定費用,獲得ETF浮動收益同時部分對沖系統性風險。

報價系統發佈的8月場外證券業務開展情況報告顯示,證券公司收益互換業務新增221.77億元,其中融資類收益互換新增為零,未了結的融資類收益互換名義本金180.26億元,較7月底進一步減少了11.65%。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