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日從保監會獲悉,第十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暨保險行業協會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2016年年會10日在太原召開,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出席會議並在講話中指出,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工作已開展十個年頭,要堅持不懈,繼續完善規則體系建設,規範和改進監管方式,增強保險公司治理有效性。梁濤要求,儘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從源頭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明確要求。
梁濤指出,2015年保險公司治理及監管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一是制度建設取得成效。啟動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確保股權流轉有序規範;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股權資訊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社會約束機制,提高審核工作的透明度,督促公司自律;起草《保險公司章程指引》,明確董事選任、授權管理和風險處置等公司治理主要風險應對機制;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資訊披露工作的通知》,強化保險公司關聯交易資訊披露義務,進一步增強關聯交易的透明度。二是科學監管扎實推進。完成首次保險公司治理量化評價,公司治理監管進入量化評級新階段,引領國際監管規則新趨勢;深入做好公司治理報告分析工作,從治理架構、關聯交易、薪酬管理、內審內控等方面對保險公司的公司治理報告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把脈行業治理情況;建設公司治理監管資訊系統,搭建公司治理風險模型,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和水準;結合“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專項工作,深入開展公司治理現場檢查。三是創新治理不斷深入。建立並運行保險機構籌建期視窗指導機制,對其股權管理、公司治理結構搭建、公司章程制定及其他需重點關注的治理風險進行視窗指導;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上市增強資本實力,出臺《關於保險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有關事項的通知》,健全保險公司市場化資本補充機制;深化公司治理理論研究,研究形成《相互保險組織運作及風險管理課題研究報告》,並於今年批籌首批相互制保險公司;關注互聯網金融發展,對互聯網保險的經營規則、資訊披露、客戶服務等做出了明確規範。
梁濤強調,保險公司治理改革已經進入了攻堅期和深水期,必須以更深入的思考、更前沿的認識和更有效的手段,扎實推進公司治理監管工作。當前,保險行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不斷提升行業競爭力,保險市場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升,穩中有好。2016年前8個月,全國保費收入近2.3萬億元,賠付支出6901億元,行業總資產達到14.48萬億元,資產規模和抗風險能力顯著提升。保險行業不斷夯實保險公司治理的基礎建設,保險上市公司治理連續多年保持“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較高水準,按行業類比,常年治理指數位居上市公司第一。全系統要深刻認識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在監管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刻認識加強公司治理監管符合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對監管適應性的要求,對防範化解我國保險市場風險有很強的針對性,與保險監管體系建設的目標和方向相一致,有助於增強我國在構建現代國際保險監管體系中的話語權。
梁濤要求,要做好保險公司治理監管規劃,不斷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研究修改關於《關於規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建立一整套相對完備的具體實施規則,形成系統性的規則體系;儘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從源頭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明確要求。二是嚴格關聯交易監管,修訂完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建立關聯交易行為全鏈條審查問責機制,遏制相關風險。三是完善獨立董事制度,修訂《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探索獨立董事產生機制、占比、薪酬管理和考核等相關內容改革。四是繼續加強現場與非現場監管,確保各項制度落地實施,持續有效運行。
梁濤指出,2015年保險公司治理及監管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一是制度建設取得成效。啟動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確保股權流轉有序規範;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股權資訊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社會約束機制,提高審核工作的透明度,督促公司自律;起草《保險公司章程指引》,明確董事選任、授權管理和風險處置等公司治理主要風險應對機制;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資訊披露工作的通知》,強化保險公司關聯交易資訊披露義務,進一步增強關聯交易的透明度。二是科學監管扎實推進。完成首次保險公司治理量化評價,公司治理監管進入量化評級新階段,引領國際監管規則新趨勢;深入做好公司治理報告分析工作,從治理架構、關聯交易、薪酬管理、內審內控等方面對保險公司的公司治理報告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把脈行業治理情況;建設公司治理監管資訊系統,搭建公司治理風險模型,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和水準;結合“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專項工作,深入開展公司治理現場檢查。三是創新治理不斷深入。建立並運行保險機構籌建期視窗指導機制,對其股權管理、公司治理結構搭建、公司章程制定及其他需重點關注的治理風險進行視窗指導;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上市增強資本實力,出臺《關於保險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有關事項的通知》,健全保險公司市場化資本補充機制;深化公司治理理論研究,研究形成《相互保險組織運作及風險管理課題研究報告》,並於今年批籌首批相互制保險公司;關注互聯網金融發展,對互聯網保險的經營規則、資訊披露、客戶服務等做出了明確規範。
梁濤強調,保險公司治理改革已經進入了攻堅期和深水期,必須以更深入的思考、更前沿的認識和更有效的手段,扎實推進公司治理監管工作。當前,保險行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不斷提升行業競爭力,保險市場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升,穩中有好。2016年前8個月,全國保費收入近2.3萬億元,賠付支出6901億元,行業總資產達到14.48萬億元,資產規模和抗風險能力顯著提升。保險行業不斷夯實保險公司治理的基礎建設,保險上市公司治理連續多年保持“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較高水準,按行業類比,常年治理指數位居上市公司第一。全系統要深刻認識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在監管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刻認識加強公司治理監管符合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對監管適應性的要求,對防範化解我國保險市場風險有很強的針對性,與保險監管體系建設的目標和方向相一致,有助於增強我國在構建現代國際保險監管體系中的話語權。
梁濤要求,要做好保險公司治理監管規劃,不斷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研究修改關於《關於規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建立一整套相對完備的具體實施規則,形成系統性的規則體系;儘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從源頭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明確要求。二是嚴格關聯交易監管,修訂完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建立關聯交易行為全鏈條審查問責機制,遏制相關風險。三是完善獨立董事制度,修訂《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探索獨立董事產生機制、占比、薪酬管理和考核等相關內容改革。四是繼續加強現場與非現場監管,確保各項制度落地實施,持續有效運行。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