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8日發佈的公告顯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在有些地區和主管部門落實不到位,小微企業融資貴、融資難問題依然較為普遍。
審計抽查了9個省部分商業銀行和141戶小微企業發現,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普遍偏高。廣東省和吉林省30戶企業84筆銀行貸款中,46筆承擔了利息成本之外的其他費用,個別企業從商業銀行貸款當年的實際成本高達12.5%;山東省小微企業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綜合成本最高達30%。 同時,小微企業融資難度普遍較大。主要表現在:部分商業銀行審批貸款時設置最低貸款額起點、貸款轉存等附加條件,加大企業融資難度;融資審批難,審計抽查廣東省15家小微企業2013年以來申請的52筆貸款發現,36筆貸款時間超過30天,個別最長為210天。
此外,11家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未達到"三個不低於"(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準)的政策目標。如,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目標;四川達州商業銀行等4家城市商業銀行未實現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2014年同期數的目標;中信銀行成都分行等6家銀行未實現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去年同期的目標。
審計還發現,天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山東大學和北京師範大學等5個科技園在自主支配園區場地面積、入駐的符合孵化要求的企業數量等方面未達到認定標準,同濟大學科技園園區10.31萬平方米中的7.12萬平方米用於商業開發對外銷售,天津大學科技園2009年至2014年入駐的85家企業中與學校有實質性關聯的企業僅有22家,偏離了國家有關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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