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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聯網計畫望月底落地 大資料核心地位凸現

中国证券网
2016-01-0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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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終將“千呼萬喚始出來”。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政策制定參與者處瞭解到,《指導意見》的正式下發時間就在本月底。

能源互聯網行動計畫的具體落地,將令我國能源生態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分析人士指出,不僅能源的生產方式、消費方式以及交易和銷售方式都將生變,而且未來能源市場供需格局將從過去的供不應求變為長期的供大於求,能量流動、資訊流動、資金流動都會發生顛覆性變化。

互聯網衝擊能源業

“可再生能源、儲能+智慧電網+電動汽車+互聯網,使得能源生產、配送、消費以及投融資模式等正在或即將發生巨大改變。這也令先前以供給為導向具有較強公共事業屬性的自上而下的舊有能源行業,逐漸嬗變為自下而上的以消費為導向並以服務和應用為具體商業模式的嶄新能源行業。”信達證券能源互聯網首席分析師曹寅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互聯網對能源行業的衝擊未來將是顛覆性的。”

“在能源互聯網的實踐大軍裡,未來不僅會有此前能源行業中的企業,還會出現資訊與通信技術企業或電子企業,其表現將非常活躍。能源企業一定要有危機意識,未來可能會被外行顛覆。”曹寅稱。

埃森哲大中華區資源事業部總裁丁民丞也持同樣的觀點。他介紹,“此前在談及能源二字時,首先想到的是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或風能、太陽能等。而能源互聯網時代,電信供應商、家庭的安全供應商正在利用智慧家居的概念湧入能源領域。”

能源互聯網改變能源行業運行模式,會給企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更要求企業具備匹配機遇的相應能力。依照曹寅的觀點,若想在能源互聯網時代得以生存,企業應必備三種“技能”:既需非常懂能源,又要有很強的ICT(即資訊、通信和技術)運營能力,還要有很好的互聯網平臺服務推廣能力。

ICT在能源系統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區別傳統能源系統和能源互聯網系統的重要參數。華北電力大學經管學院榮國棟指出,傳統能源系統中,ICT技術僅作為輔助技術,所起作用相對較小;而在能源互聯網系統中,ICT技術作為一項重要的關鍵性技術,其對整個能源系統的生產、運營和銷售等各環節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現在很多人對能源互聯網的理解,都過於關注具體板塊,比如儲能、充電樁和分散式光伏等。而《指導意見》的核心是構建‘源-網-荷-儲’四個環節有機互動的生態圈。”曹寅強調,“在這個生態圈,既有能量的流動,也有商業的流動。簡單說,未來能源形態的構建核心是,要形成資訊流精准地指導能量流,同時又撬動資金流。”

能源互聯網帶來的不僅是物理與資訊上的互聯,更多的是商業模式的大融合。“比如在可再生能源領域,未來會形成一個以可再生能源發電為核心的生態圈,光伏、風電這些企業將會與電動、儲能等企業合作,並帶來新的能源應用、配送和投融資模式。”曹寅解釋稱。

“把能源和互聯網這兩個此前互無往來的行業融合到一起,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遠景能源光伏產品業務總經理孫捷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介紹,“無論是為了市值管理,還是提前佈局能源互聯網,現在很多A股上市公司湧入到能源互聯網領域,比如原來做電錶出身的現在進入到發電側等。”

據介紹,遠景能源的智慧風場體系,其實就是用物聯網、大資料、雲計算技術,在機組間和風場之間建立有效的互聯互通,通過資料獲取單元採集資料,然後傳遞到雲端,進行後續的資產管理。“2013年,遠景智慧風場WindOS平臺就開始幫助美國最大的上市新能源公司Pattern管理包括風光在內的300多萬千瓦的新能源資產了。目前,遠景WindOS平臺管理著全球超過2000萬千瓦的新能源資產。”孫捷稱。

大資料核心地位獲體現

提到能源互聯網,不能不提的是互聯網的核心技術——大數據。曹寅說:“在傳統能源行業,大資料並不處於核心地位,因為傳統能源行業的商業模式是公用事業類的;而在能源互聯網時代,基於精細化的商業模式,大資料的核心地位將得以體現。”

“如何與大資料企業進行合作並從中獲取利潤,是未來構建能源新生態圈過程中十分核心的一點。”曹寅認為,現在對大資料的分析利用雖存在於能源行業,但其資料利用程度還遠不夠,究其原因,主要是現在從事大資料分析的企業都不在能源領域,對能源行業認識欠缺。

《指導意見》討論稿提及了發展能源大資料服務應用新模式,其中包括:“積極推動拓展能源大資料獲取範圍,逐步覆蓋電、煤、油、氣等能源領域及氣象、經濟、交通等其他領域;實現能源資源、新能源、電動汽車、儲能電站、輸變電、配用電、終端用能大資料的集成融合;研究依託國家電網公司構建國家能源大資料資訊中心,逐漸實現能源大資料資源的集成和共用;在安全、公平基礎上,以有效監管為前提,打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之間的資料壁壘,促進各類資料資源整合,提升基於能源統計、分析、預測等業務的時效性和準確度。”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六個配套檔出臺後,《指導意見》從討論稿到送審稿,國家能源局給予能源互聯網行動計畫項目課題組僅有短短一個多月時間,送審稿與討論稿在內容上相差並不大。

有業內人士認為,未來能源企業可能呈現出兩種業態:能源企業向高科技企業轉變,高科技企業向能源企業轉變,尤其是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如光伏行業與互聯網的結合,對可再生能源業而言就有一個加速整合的作用。“遠景能源的‘阿波羅光伏雲’推出類似滴滴打車的服務功能,一方面對接電站的業主,一方面對接運維服務商。阿波羅光伏雲可以時時監測用戶的光伏板,當光伏板的灰塵達到需要清洗的程度時,業主只需在阿波羅平臺上搜索合適的服務提供者,阿波羅平臺就能通過平臺進行匹配,為業主提供服務。”孫捷介紹說,“光伏行業具有金融屬性,公司的‘阿波羅評級’是一個對光伏電站的風險評估體系,目前國內已經有數十家銀行、融資租賃、基金、信託等金融機構在使用這款產品和服務了。”

據孫捷介紹,未來遠景能源會著重做兩件事:一個是繼續發揮軟體和大資料的優勢,構建整個光伏行業大資料的平臺;另一個是基於協力廠商的優勢,推廣一些行業的標準,建立整個風險評估的體系。

一場體制性的變革

在《指導意見》討論稿中,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關於“促進能源互聯網的商業模式創新”部分被給予不少篇幅。緊扣電改,“基於能源互聯網市場交易體系,支援能源資源、設備、服務、應用的資本化、證券化,為基於‘互聯網+’的B2C、B2B、C2C、C2B、O2O等多種形態的商業模式創新提供平臺;促進能源領域跨行業資訊共用與業務交融,培育能源雲服務、虛擬能源貨幣等新型商業模式;鼓勵面向分散式能源的PPP、眾籌等靈活的投融資手段,促進能源就地採集與高效利用”等被重點提及。

同時,國家鼓勵發展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新模式。討論稿提出,“充分利用風電、光伏等資源,因地制宜建設風光儲一體電智慧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實現電動汽車與新能源等協同優化運行;鼓勵城市分散式光伏、高速公路光伏電站開展電動汽車的充放電、換電服務等業務;探索電動汽車利用互聯網平臺開展綠色電能直接交易並參與碳交易的新模式。”

需要指出的是,不能把“能源互聯網”簡單等同於“互聯網+能源”。清華資訊技術研究院副主任曹軍威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能源互聯網’強調的是能量交換,而‘互聯網+能源’則是強調資訊交換,前者包含後者,在能量交換基礎上,再去講B2C、B2B、C2C、O2O等多種形態商業模式。”

“以前的能源行業,無論發電、電網建設,還是用戶側電力銷售,基本上都是由諸如國網、五大電力等企業來進行統一規劃、建設、投資和運營的。”曹寅強調稱,“未來的能源行業在用戶側會非常多元化,會有很多小型售電企業出現。分散式能源使消費者身份相應發生變化,變成‘產銷一體’的消費者。”據介紹,因我國能源行業長期被壟斷,有關資訊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此前消費者通常無法獲得參與機會;而能源互聯網新系統下,消費者與能源供應者之間需要互動,這種封閉格局將被打破。

《指導意見》討論稿顯示,國家鼓勵利用互聯網理念,積極探索能源互聯網與工、農、商、交通、體育等不同行業融合發展新途徑,同時鼓勵利用互聯網手段,在大型建築、場館、園區、島嶼、城鎮等不同規模範圍內開展能源互聯網技術應用、商業模式和政策創新試點,內容包括:多能協同能源網路優化建設與協同運營、清潔能源互聯網化交易、綠色貨幣與綠色證書等能源衍生品交易運營管理、電動汽車與儲能互聯網化運營、能源大資料應用服務等。

目前我國推進能源互聯網建設工作採用的主要模式是“試點+推廣”,即首先在一個相對集中的園區或地市進行能源互聯網工程試點,並將試點逐漸豐富、連結,進而形成更大規模的能源互聯網路。比如海澱北區、亦莊開發區等區域性能源互聯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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