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四部委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為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原則上2020 —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
按照要求,此次政策要求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鼓勵“換電”等新型商業模式創新發展,對採取“換電”模式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不執行30萬元限價要求。
真鋰研究首席分析師墨柯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政策總體符合預期,其中面對消費的滑坡發出政府採購的信號,使今年市場的量有了一定保證。
有業內人士認為,30萬元以上的電動車拿不到補貼,包括國產特斯拉Model 3,理想ONE等,這可能會刺激今年內消費者的搶先購買或換購。另外,之前有傳言說特斯拉會降價,此次補貼政策的出臺則讓特斯拉某些主力車型降價成為可能。
《通知》提出,2020年,保持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技術指標不作調整,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純電動乘用車純電續駛里程門檻。2021—2022年,原則上保持技術指標總體穩定。支持“車電分離”等新型商業模式發展,鼓勵企業進一步提升整車安全性、可靠性,研發生產具有先進底層作業系統、電子電氣系統架構和智慧化網聯化特徵的新能源汽車產品。
國內某新能源車企戰略規劃研究人士對上證報記者表示,本次政策更加貼近企業。例如不再卡電池標準了,追求能量密度提高的同時考慮了安全、相關企業既定的技術研發、生產等更多因素。在產量和價格設置了門檻,更加傾向於已經具有一定優勢的車企,提高產業集中度,同時也鼓勵企業推出精品車型,而不是去搶佔細分市場,忽略產品的品質。對於換電模式的支援,則有利於分散式能源和儲能產業發展的聯動。
《通知》明確,為加快公共交通等領域汽車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
物流資訊互通共用技術及應用國家工程實驗室高級研究員耿威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從公共交通領域尤其是政府採購型領域推進電動化的方向是可行的,補貼標準不退坡對電動車輛產業有較好的提振作用。鑒於目前政府採購型車輛的空間逐步減少(如公交、環衛),挖掘電動車輛市場機會和探索創新電動車輛運營模式,以市場性行為提升電動車輛在營運車輛中的占比顯得尤為重要。對於傳統造車企業而言,向電動化轉型漸成趨勢。
《通知》還提出,將當前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調整為選擇有基礎、有積極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區域,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開展示範,中央財政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範城市給予獎勵(有關通知另行發佈)。爭取通過4年左右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取得突破,形成佈局合理、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有燃料電池生產企業負責人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政策理論上將使資源逐步整合到具有一定發展基礎的城市,使其相對更具優勢。政策對於核心技術的支持將推動行業洗牌,對於擁有技術的公司來說會有發展空間。但具體怎麼獎還需儘快明確,從而穩定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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