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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順延 新能源車繼續免征購置稅 產業迎重磅利好

中国证券网
2017-12-2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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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將繼續有效。對於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車,要求需同時符合四項條件。

12月27日下午,財政部網站發佈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將繼續有效。

“由於之前的免征政策在2017年底將到期,為鼓勵消費者繼續購買新能源車,國家繼續給予這樣的優惠政策。目前,市場上一輛新能源車的價格普遍在20萬元左右,免購置稅能減掉將近2萬元,優惠力度很大,所以對消費者購車的牽引力還是很大的。”比亞迪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

具體看此次新發佈的免征政策,對於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車,要求需同時符合四項條件,與此前的條件對比,有部分指標作了調整。如在續駛里程方面,原來對純電動乘用車、客車的續駛里程要求是分別不小於80公里、150公里,最新的要求是不小於100公里、200公里。另外,新的要求中,燃料電池乘用車、客車、貨車、專用車的續駛里程均提升到了不小於300公里。

值得一提的是,明年起新列入“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客車、貨車、專用車和燃料電池車在技術要求方面也應滿足更為詳細的達標要求。同時,對於新能源車企業的要求也更加明細化。

在新的免征條件中,已將新能源車生產企業在產品品質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表現列入考量。明確了提出申請的車企應對消費者提供動力電池等儲能裝置、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的品質保證。其中,乘用車企業應提供不低於8年或12萬公里的質保期限。安全性上,企業應當建立新能源車產品運行安全狀態監測平臺,按照與新能源車產品使用者的協定,對已銷售的全部新能源車產品的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

同時,在電池的回收處理上,企業應當在產品全生命週期內,為每一輛新能源車建立檔案,跟蹤記錄汽車使用、維護、維修情況,實施新能源車動力電池溯源資訊管理,跟蹤記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情況。

“趨勢已很明確,未來的新能源車免征購置稅目錄對新能源車生產企業的要求將越來越嚴格。從市場方面看,國家仍然在鼓勵購買新能源車,持續給予消費者減免購置稅的優惠。而從整個產業的發展看,國家也逐步在產品技術、性能、品質等多方面進行了引導和把關,對未來可能出現的電池回收利用等問題,也提出了相應的管理辦法。這些舉措都將有利於行業的良性發展。”業內分析人士對記者表示。

或受順延免征購置稅政策影響,昨日尾盤,新能源車板塊集體躁動,亞星客車、安凱客車、中通客車等尾盤均直線拉升,封於漲停。

安凱客車證券辦人士認為:“從終端市場看,客車與轎車還不一樣,客車很多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的。新能源客車目前主流還是應用於公交市場,而公交市場屬於民生行業,所以這一塊在銷量上是會有保證的,未來肯定是有需求的。加上國家的推廣支持,未來這塊市場一定是保持向好態勢。”

但該人士也表示,今年公司的新能源客車銷量預計不如去年,因為今年受補貼退坡、“3萬公里政策”等影響,整個新能源客車行業銷量不是特別好。但未來,企業不會一直依靠政府補貼,還是需要通過提高自身產品品質、提升核心技術、降低成本等方式來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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