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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歐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安排即將實施

北京
2015-10-1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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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歐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安排將於今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中國AEO認證企業出口到歐盟的貨物,在歐盟28個成員海關通關時可以享受和歐盟境內認證企業一樣的通關便利。

這是記者在此間由海關總署舉辦的"中歐AEO互認、中美`海關-商界反恐夥伴計畫`(C-TPAT)聯合驗證說明會"上瞭解到的消息。

AEO制度框架下,海關對信用狀況、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較好的企業進行認證,通過認證的企業可以獲得相應的通關便利,同時出口貨物到AEO互認的國家或地區時,還可享受到對方海關進口通關便利。

這項制度由世界海關組織所宣導,在促進國際貿易安全與便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世界海關組織180個成員中有64個成員已實施AEO制度,成員國間簽署AEO互認協議31個。

近年來,中國海關大力推進企業信用管理改革和AEO國際互認合作,將AEO制度與國內的海關信用管理制度對接轉化,其中海關認證企業即為中國海關的AEO企業。截至今年9月,中國海關已分別與新加坡、韓國、中國香港及歐盟簽署了AEO互認協議,對這些國家(地區)的出口額占出口總額近四成。其中,中新、中韓和內地香港的AEO互認已正式實施。

"中韓AEO互認實施後,中國AEO企業出口到韓國的貨物在韓通關速度普遍提高30%以上。"海關總署稽查司副司長唐慶濤表示,面對當前嚴峻複雜的外貿形勢,海關積極實施AEO認證制度,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將為我國進出口穩定增長進一步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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