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山西發佈微信公眾號4月17日消息,近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出臺《關於強化煤礦採掘接續緊張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管控採掘接續緊張情形、礦井生產銜接規劃、“三量”管理、建設專案設計審查、重大災害超前治理、掘進工藝、企業責任落實、監管執法等8方面推出15條具體措施,從嚴管控煤礦採掘接續緊張。
《若干措施》是防範煤礦採掘接續緊張、化解煤礦系統性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舉措。
《若干措施》在《防範煤礦採掘接續緊張暫行辦法》規定的情形基礎上,另外增加了5種從嚴管控情形。要求礦井應綜合考慮生產規模、開採順序和配采要求,按“五年規劃、三年細排、一年精排”編制生產銜接和災害治理規劃,不得隨意調整採掘規劃計畫。同時要求,正常生產礦井年度銜接計畫圈定的採掘範圍應在煤礦防治水“三區”管理可采區範圍內,每季度要定期分析“三量”變化情況,針對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同時分析“抽采達標煤量”情況;災害嚴重礦井要同時分析隱蔽致災因素查清、治災措施落實、治災效果評估等情況,確保滿足相關規定要求。建設項目設計審查時要合理確定礦井同時生產的水準個數、采(盤)區個數、開拓和采區巷道佈置及采區內採掘工作面個數,嚴格審查移交生產時的礦井“三量”可采期,從設計源頭上避免採掘接續緊張。
《若干措施》強調要重點從煤與瓦斯突出防治、保護層開採、瓦斯治理、衝擊地壓防治、水害防治和采區劃分、生產安全系統、採掘工作面個數等方面計算分析“三量”,加強煤礦“三量”管理,嚴禁“三量”數據造假。要強化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嚴格落實“一規程四細則”,嚴禁擅自減少瓦斯、水害、衝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巷道、鑽孔等工程,嚴禁擅自縮減災害治理時間、降低災害治理標準、減少災害治理措施等行為。鼓勵煤礦積極引進智慧化掘進系統,優先選用安全高效的支護技術和裝備,提升掘進效率。
《若干措施》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定期開展轄區內所監管煤礦採掘接續風險研判,對可能出現採掘接續緊張的煤礦,及時發佈風險警示,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要將採掘接續緊張煤礦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嚴格落實聯繫包保、駐礦盯守、安全巡查等責任。對資源枯竭即將關閉退出的煤礦,要明確專人盯守,確保安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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