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上海加快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 服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碳交易、定價、創新中心,基本確立國際綠色金融樞紐地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上海加快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有利於充分發揮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服務輻射功能,充分利用上海金融資源集聚、科技和產業基礎雄厚、對外開放程度高等優勢,率先探索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切實提升綠色金融服務水準,更好參與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積極助力國家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實施意見》充分對標國際綠色金融最新發展趨勢,從七個方面提出24項舉措,助力國家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包括加強綠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業務、健全綠色金融組織機構體系、強化綠色金融保障體系、加大金融對產業低碳轉型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營造良好綠色金融發展環境。
其中,就綠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方面,《實施意見》提出發展碳金融市場,支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推動金融市場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合作與聯動發展,促進以碳排放權為基礎的各類場外和場內衍生產品創新。
《實施意見》還提出支援資本市場更好服務產業綠色轉型升級,支援符合綠色發展理念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或者掛牌融資,支援科技含量高的綠色產業企業在科創板上市融資等。
在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業務方面,《實施意見》提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綠色信貸規模和占比,強化對綠色專案的信貸服務支援,大力發展綠色債券,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建立綠色債券專案儲備,推動綠色債券增量擴面;促進綠色和可持續發展領域投資,支持開發綠色股票指數、綠色債券指數、ESG、碳價格相關指數,推出更多基於綠色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等產品。
為落實好《實施意見》,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圍繞實體經濟綠色低碳發展需求,進一步激發綠色金融市場活力。二是把握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機遇,進一步探索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三是依託金融開放樞紐門戶地位,進一步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四是守牢金融安全底線,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風險監測防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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