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30日電(記者劉明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30日發表聲明表示,特區政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她相信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可早日恢復穩定,香港可以重新出發。
林鄭月娥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並在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將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林鄭月娥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和香港市民息息相關。鑒於香港特區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凸顯,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實有必要性和迫切性。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可令香港社會早日恢復穩定。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儘快完成所需的刊憲公佈程式。她還表示,特區政府將按香港國安法的規定,儘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特區政府律政司和警務處將設立專職部門,負責履行香港國安法的相關法律條文。
林鄭月娥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草擬法律過程中聽取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並結合香港的具體情況,表示衷心感謝,對廣大香港市民踴躍表態支持感到鼓舞。她說,有信心實施香港國安法後,困擾市民近一年的社會動盪可以減退,局面穩定下來,香港可以重新出發,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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