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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逐步放寬多領域外資股比限制

中国证券网
2017-12-0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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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廣東省政府正式發佈《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政策措施》(下稱《政策措施》),擬在製造業、服務業、金融業等領域逐步放開或放寬外資股比限制,以進一步積極利用外資,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

《政策措施》顯示,在製造業領域,廣東省將逐步推進在廣東自貿試驗區放開專用車製造、新能源汽車製造的外資股比限制;在服務業領域,取消船舶設計、支線和通用飛機維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國際海上運輸公司、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加油站建設和經營的外資股比限制,允許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呼叫中心,放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的業務範圍限制;在金融業領域,放寬外商投資銀行、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壽保險公司的外資股比限制和業務範圍限制。

《政策措施》提出了最高1億元的財政獎勵力度。2017年至2022年,對在廣東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專案除外)、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專案和超過1000萬美元的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廣東省財政按其當年實際外資金額不低於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此外,對世界500強企業(以《財富》排行榜為准)、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廣東新設(或增資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超過1億美元的製造業項目,以及新設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低於3000萬美元的IAB(新一代資訊技術、智慧裝備、生物醫藥)和NEM(新能源、新材料)製造業項目,可按“一項目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援。

在金融支持力度上,《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廣東省產業發展基金,以股權投資等方式重點支援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廣東投資,以及廣東省重大跨國並購專案返程投資。

同時,在廣東自貿試驗區依託境外機構境內本外幣帳戶(NRA)體系探索開展“NRA+”試點,支援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本外幣全口徑跨境雙向融資,在2倍淨資產的外債額度內獲得本外幣融資;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區內和境外發行債券,允許其將境外發債資金回流作為資本金使用。

《政策措施》還支援跨國公司在廣東自貿試驗區組建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積極開展飛機、船舶等經營性租賃收取外幣租金業務試點,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獲取試點資格以及開展外幣結算業務。開展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捆綁式質押融資試點。外商投資企業同等享受廣東省對民營企業境內上市、新三板掛牌和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的相關扶持政策。

廣東省要求,有關部門要於1個月內制定有關實施細則,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對利用外資工作的支援力度,於3個月內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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