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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競爭性分配振興實體經濟等三項財政專項激勵資金

杭州
2017-03-2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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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2日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該省設立振興實體經濟等三項財政專項激勵資金,3年共安排162億元,以競爭性分配的方式,擇優支援48個縣(市、區),將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

據介紹,振興實體經濟財政專項激勵政策面向浙江36個工業大縣,從中擇優選擇18個縣(市、區),浙江省財政給予每個地方每年專項激勵資金1億元,用於促進傳統產業改造提升。

另兩項財政專項激勵資金是以提升農村常住居民和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準、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水準和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目標,每年分別給予每個縣(市、區)專項激勵資金1.5億元和1億元。 浙江省財政廳總預算局局長章啟誠介紹,探索實施競爭性分配改革,把專案資金分配權關進"公平競爭"和"公開透明"的籠子,以促進資金分配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實施競爭性分配改革的初衷,是抓住市縣理財主體`牛鼻子`,促使地方圍繞特定發展目標,集中財力幹大事。"章啟誠說。

另外,政策實施期間,財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查。3年實施期滿後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沒有達到預期目標的,相應扣回專項資金。

另據瞭解,這次改革將調動各縣(市、區)至少統籌自身財力162億元以上,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投入162億元以上,預計三年共將投入超過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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