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9月對部分重點民生領域476.78億元財政存量資金進行跟蹤審計後發現,有141.76億元未得到有效利用,占抽查總數的近30%。
據新華社11月6日報導,審計署6日發佈的公告顯示,這些沒有得到有效利用的資金主要是用於農林水、扶貧、社會保障與就業、城鄉社區事務、保障性安居工程、養老服務等,涉及22個省的33個項目。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表示,推動統籌盤活財政資金,使其更好地發揮效益是審計持續關注的重點工作。審計注重分析專案資金形成結存的原因,從制度制定、預算安排、專案審批、項目實施、資金支付等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了剖析,重點反映還有哪些影響項目順利實施和資金有效使用的制度障礙亟需破除、哪些關鍵環節亟需打通。
據這位元負責人分析,從審計情況看,影響財政資金有效利用的因素主要有5個方面:
部分有明確專款專用要求的結餘資金無法盤活,有的制度及任務安排與實際情況不符,有的預算已經做出安排,但是相關政策、辦法等未及時出臺,影響了資金及時使用。
預算不細化,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銜接不夠,與專案實施不協調等。
部分專案申報審批時間長、環節多等影響資金及時使用。
已完成或已取消專案資金未及時統籌、因準備不充分或設計不合理等需要調整專案等。
有關部門和單位未按時辦理竣工決算,致使部分專案款項長期未結算。
這位負責人提出,審計建議儘快研究建立專項資金按照大類管理的機制,進一步清理各類專款專用條款,制定完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結餘調整使用辦法,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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