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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督查第三波 促重大專案開工列任務之首

中国证券网
2016-08-3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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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區和部門懶政怠政和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將迎來國務院第三次出擊的“重拳”。

8月30日,國務院發佈《關於開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決定對各地區和各部門工作開展第三次大督查。本次督查將重點圍繞保持經濟平穩發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創新驅動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個方面工作。

在保持經濟平衡發展方面,《通知》明確了6項督查內容,分別涉及重大投資專案開工建設、社會投資尤其是民間投資持續健康發展、清理盤活財政沉澱資金、擴大消費需求、促進外貿創新以及推進新型城鎮化。

跟蹤督查民間投資放緩省市

自2014年以來,本屆政府已經進行了兩次大督查。2014年的第一次督查內容包括部署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2015年的督查則圍繞財政資金使用、土地閒置過多等問題展開督查。

國家行政學院王滿傳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督查的目的就是要確保政策措施能落地實施。前兩次督查發現問題後,中央都根據督查結果要求限期整改,有利於中央政策取得實效。”

2015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速持續放緩。保持經濟平穩發展也成為國務院第三次督查的首要內容。

值得關注的是,民間投資增速下降再次引起國務院的重視。繼今年5月份,國務院派出9個督查組對全國18個省區市開展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情況專項督查後,促進社會投資尤其是民間投資持續健康發展再次成為本次督查的內容。

記者發現,儘管國務院及相關部委已多次要求破除民間投資的障礙,但是民間投資增速下滑的態勢仍未改觀。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今年1~7月份,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繼續回落,同比名義增長2.1%,增速比1~6月份回落0.7個百分點,創下今年以來新低。

《通知》顯示,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大幅放寬社會投資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市場准入,優化政府服務、營造公平市場環境等情況都將成為督查的內容。

另外,對於民間投資增速靠後以及體量較大且增速放緩明顯的北京、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青海等7個省(市),《通知》繼續跟蹤督促深入抓好促進民間投資各項工作。

記者發現,今年上半年遼寧在全國各省中GDP增速最低,而其民間投資更是創下58.1%的負增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元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及:“產業鏈難以支撐新的經濟增長點,再加上人才流失等因素,大家對遼寧經濟發展的預期偏悲觀,也就難以吸引民間投資,導致經濟增長乏力。”

但是,北京民間投資的下滑多少會讓人有些意外。今年1至4月,北京市完成民間投資604億元,同比下降7.1%,與全國其他省市相比,降幅位居前列。

究其原因,今年5月份,國務院促進民間投資專項督查組提出,人口資源環境矛盾已成為制約北京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由於城市規模過大造成的規模效益遞減,導致生產的綜合成本過高,勞動成本上升明顯快于技術進步、生產效率提升、產品附加值增加、商品市場佔有率擴大等,加重了民營企業的負擔,成為了制約民間投資的主要問題之一。

另外,督查組還表示,北京市民間投資的方向和結構還比較單一,房地產投資占比過大,今年1至4月全市民間投資仍有八成投向房地產領域,促進結構改革和轉型升級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

拓寬房地產去庫存管道

除穩定經濟發展,包括鋼鐵煤炭去產能、房地產去庫存、降低企業成本、補短板等在內的供給側結構改革也是本次大督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就今年以來的推進情況來看,進度並不理想。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鋼鐵去產能達到1300多萬噸,是全年目標任務量的30%左右。這也意味著,下半年的任務量將是上半年的兩倍多。

化解煤炭產能同樣進度偏慢。今年1~7月,全國煤炭產能壓減了9500多萬噸,僅完成全年任務量38%。

此次督查將涉及到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

《通知》顯示,在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專項督查基礎上,對有關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抽查核查,加快推進過剩產能退出,確保完成今年粗鋼4500萬噸、煤炭2.5億噸的去產能任務。“我的鋼鐵網”分析師徐向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上半年鋼鐵煤炭企業在價格上升驅使下增加產量,去產能的動力不足,通過督查或將推動去產能工作提速。

在化解房地產庫存方面,《通知》顯示,將督查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費的稅收、信貸政策情況;因城施策拓寬房地產去庫存管道,進一步提高庫存較多城市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鼓勵和支持農民工等群體在城鎮購房等情況。

對於降低企業成本工作,去年以來,國務院已多次召開常務會議,包括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解決拖欠企業工程款等政策“雨露”灑向企業。這些政策的落實情況也將成為本此督查的內容。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對照督查重點,認真深入開展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問題。在自查基礎上,國務院派出督查組赴各地區和有關部門進行實地督查。

另外,在時間進度上,《通知》要求,9月18~30日,國務院派出督查組赴地方和部門開展實地督查。10月10日前,各督查組將督查結果報送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適時向地方、部門轉送督查組督查回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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