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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監管亮劍 “高送轉”高燒漸退

中国证券网
2017-03-1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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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監管亮劍 滬市“高送轉”降溫

以往每年年報披露季,一些沒有業績支撐的“高送轉”,總會撩撥著投資者的神經,“引誘”其為上市公司股價炒作、不當的“市值管理”買單。但是,今年在監管強化等影響下,市場對“高送轉”的炒作明顯有所收斂。在目前百餘起“高送轉”案例中,滬市公司僅占21家,同比減少約兩成。

投機炒作“高送轉”行為得到遏制的背後,監管模式的創新功不可沒。據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交所在前期發佈“高送轉”信披指引的基礎上,今年又祭出“組合拳”,加大問詢及核查力度,嚴管“高送轉”。在市場人士看來,上交所近年來公司監管的多項舉措顯示,交易所的一線監管正由“輕觸式”向“侵入式”逐步轉變,其在重塑市場生態中正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滬市公司“高送轉”熱情不再

“比起熱門題材的炒作,‘高送轉’概念真讓人看不懂。炒熱點至少還有點夢想,萬一實現了呢?可‘高送轉’卻連夢想都沒有……”有市場人士如此評點。

從滬市公司預披露的情況看,今年滬市“高送轉”的熱情已不如往年,相應的股價炒作也有所降溫。截至2017年3月15日,以“10送(轉)5”以上的標準計算,滬深兩市共有141家公司推出“高送轉”預案。其中,滬市21家,占比15%,這個數字比去年同期的29家減少約兩成。不過,今年“高送轉”的送轉比例卻有所增長,平均送轉比例為“10股送轉14.2股”,較之前兩年的平均水準增長近三成,其中大晟文化、南威軟體的送轉比例高達“10轉30股”。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今年預披露“高送轉”公司的業績有一定程度的增長,但是仍然遠遠趕不上股本擴張速度。2016年三季報資料顯示,除去個別重組公司外,滬市“高送轉”公司淨利潤同比平均增幅為16%,較之平均142%的送轉比例顯得遙不可及。事實上,這一現象存在已久。2015年、2016年,滬市“高送轉”公司淨利潤平均增長率分別為32%、18%,而同期股本擴張水準(送轉比例)約為110%。尤其是在近兩年“高送轉”公司中,一直存在一些業績下滑甚至虧損公司。

這種同業績不相匹配的“高送轉”,往往成為股價炒作、股東減持的“重災區”。當年海潤光伏一出“高送轉+減持套現+大額預虧”鬧劇,至今讓投資者難忘。2015年初,海潤光伏在發佈“高送轉”預案稱公司前三大股東提議2014年度分配預案為“10轉20”的同一天,又宣佈上述三位股東共同披露了減持計畫。有意思的是,公司股價在“高送轉”消息發佈前已在短期內大漲近40%。孰料,就在幾天後,海潤光伏發佈了預虧8億元的公告,同時預警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一時間,市場震驚。面對如此亂象,上交所在第一時間監管問詢後,最終對相關股東及董事予以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據瞭解,經相關律師粗略統計,截至目前海潤光伏案已涉及400人左右,索賠標的在8000萬到1億元之間。作為一起以“高送轉”誤導投資者並造成其損失的典型案例,教訓可謂慘痛。

類似情況仍時有發生,在近兩年進行“高送轉”的公司中,有近三成公司淨利潤同比下滑,少數公司甚至由盈轉虧卻仍“強行”推出“高送轉”方案,但投資者對此“套路”已有所警覺,相關公司股價反應相對冷淡。資料顯示,上述滬市21家公司的股價在預案披露前三個交易日的平均漲幅不到1%,遠低於前兩年平均7%的水準;21家公司中有16家股價出現上漲,平均漲幅為6.20%,與前兩年的漲幅基本持平。而從預案披露後三個交易日的情況看,今年滬市“高送轉”公司的股價回落較快,平均漲幅降至4.84%,比前兩年下降近50%。

滬市“高送轉”監管日益深化

投資者由“跟風”轉為“理性”,正是源於監管理念的深入人心。上交所強化“高送轉”資訊監管行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股價不當炒作之風,從而維護了市場穩定,保護了中小投資者利益。

作為重點監管事項之一,上交所歷來對上市公司“高送轉”保持高度關注,並進行了相關制度安排。繼推出專門的公告格式指引,對上市公司“高送轉”預案的資訊披露和決策程式進行規範之後,今年上交所對“高送轉”的監管更進一步,往往公司甫一披露“高送轉”,上交所的問詢函便接踵而至。“今年以來對於‘高送轉’預案,上交所堅持審核不過夜、會商不過夜、發函不過夜的工作機制,10送10以上的高送轉基本做到每單必問。”上交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

在交易所監管力度不斷升級之下,滬市“高送轉”公司不僅數量下降,而且相關公告的信披品質有所提升,以往資訊披露中存在的大而化之、回避提議股東持股資訊、董事會對“高送轉”預案態度不明朗等問題則相應減少。通過監管問詢,很多公司“高送轉”方案得以“素顏示人”,從而使市場對一些公司的實際意圖和換湯不換藥的“幌子遊戲”本質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相應的炒作熱度也有所下降。以前述大晟文化、南威軟體為例,雖然兩家公司的送轉比例在滬市最高,但在上交所的監管問詢下,兩公司股價均出現下滑,累計跌幅逾10%。

“每單必問”的同時還有“每單必查”。針對“高送轉”往往與股價炒作相生相伴的情況,上交所在市場監察環節進一步強化了監管力度。一方面,針對“高送轉”,上交所在第一時間啟動內幕交易核查程式,對違法違規線索及時上報;另一方面,上交所將“高送轉”公司股票納入重點監控範圍,聚焦虛假申報、拉抬打壓、帳戶對倒等異常交易行為,多角度制定監管標準,並及時採取“警示”和“暫停交易”的監管措施。

具體來看,在滬市最新披露“高送轉”的公司中,有7家明確表示存在股份解禁或股東減持等相關安排。比如和邦生物,其控股股東和邦集團表示,其擬在未來6個月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3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47%。對此,上交所向其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解釋股東提議“高送轉”與其減持計畫之間的關係,並請其明確回復其中“是否存在配合減持的考慮”。再如大晟文化,其在宣佈重大資產重組終止當日即提出“10轉30”的預案。針對此,上交所在問詢中要求公司說明制定“高送轉”預案的主要原因,以及時機選擇的相關考慮等。上交所通過深挖上市公司“高送轉”背後的動機,讓一些不當的“市值管理”計畫難以成行。

一線監管的實踐只是抑制“高送轉”炒作的一部分。有業內人士建議,可借鑒海外成熟市場監管經驗,進一步完善“高送轉”相關監管規則。據瞭解,美國以及我國香港地區等成熟市場對作為利潤分配的股票股利是按照新發股份的市價入帳,且在“高送轉”監管中引入了事前監管的剛性措施。由此,通過改革我國對“高送轉”的監管模式和會計處理,有望從源頭上改善上市公司任性“高送轉”的問題。

隨著監管力度的升級,不僅僅是“高送轉”,其他各類熱點題材、當紅概念的投資炒作之風也普遍受到抑制,相關資訊披露進一步規範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最新提出的“三位一體”監管模式,其通過分類監管、事中監管、刨根問底相結合,將一線監管由以往的“輕觸式”監管向“侵入式”監管逐步轉變,取得顯著的監管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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