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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舜船領問詢函 210億大手筆交易獲關注

中国证券网
2016-05-1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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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舜船5月11日收到深交所重組問詢函,監管層對其重整事宜及擬210億元大手筆轉型“信託+火電”的交易表達關注。

*ST舜船4月末披露重組方案,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間接控股股東江蘇國信集團旗下210億元信託及火力發電資產,具體包括:江蘇信託81.49%股權、新海發電89.81%股權、國信揚電90%股權、射陽港發電100%股權、揚州二電45%股權、國信靖電55%股權、淮陰發電95%股權、協聯燃氣51%股權。*ST舜船同時配套募資。

目前,*ST舜船正處於重整階段,這也給其重組帶來一定的變數。

公告顯示,管理人將對*ST舜船的出資人權益進行調整,擬將公司全部帳面資本公積5.2 億元轉增5.2 億股股票,轉增的股票不向現有股東分配,由管理人根據具體情況向債權人分配以提高債權清償率。

就此,問詢函提出,要求*ST舜船以列表形式補充披露,上市公司主要債權人的債權金額、占債權總額的比例以及可能獲得的股份數量;目前的重整進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除貨幣資金以外的全部資產拍賣進展情況、債權申報情況、債務重整計畫的擬定情況等。

問詢函還要求*ST舜船補充披露擬採取“重整+重組”套作方式解決目前債務危機已經履行和將要履行的審批程式和具體的時間進程表。

*ST舜船2014 年年度報告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法表示意見,2015 年年度報告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問詢函要求上市公司說明上述事項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是否會對重組交易構成障礙。

除重整問題之外,問詢函還重點關注擬購資產的問題。

*ST舜船此前公告顯示,收益法評估下,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江蘇信託全部股東權益的評估值為102.4 億元,102.4 億元估值包含以下三部分,信託業務採用收益法評估值為14.5 億元,固有業務採用市場法和資產基礎法相結合方式評估值為90.6 億元,單獨評估的負債2.6 億元。

據介紹,交易對方對江蘇信託的業績承諾僅對其信託業務進行利潤承諾,並不對其固有業務的利潤進行承諾。根據《盈利預測補償協定》,協定約定的補償期間屆滿後,上市公司將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江蘇信託固有業務下的15 家公司股權資產再次進行評估並出具正式資產評估報告。如15 家公司股權資產屆時的評估值較目前評估值(即58.33億元)超出60%以上(含60%),則超出60%以上部分的50%調增15家公司股權資產的交易對價,該調增部分的交易對價由上市公司以現金形式支付。

針對這一特殊設計,問詢函提出,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預測補償協定》中規定的 15家股權投資的具體情況,並補充披露交易對方不對江蘇信託固有業務進行業績承諾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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