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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門”愈演愈烈 康達爾舉報京基集團涉嫌內幕交易

中国证券网
2016-01-0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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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旦假期收到深交所關注函後,康達爾(000048)、京基集團兩方於昨日(1月6日)雙雙回應深交所。

回函中雙方各自堅持“錯的不是我”,而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和京基集團之間的氣氛頗有些劍拔弩張。康達爾稱已向監管部門舉報京基集團涉嫌內幕交易,並稱對林志等人與京基集團之間的股權轉讓持“保留意見”。

康達爾緣何不公告?

回顧元旦時深交所發出的首份關注函,其所關注的焦點正集中在康達爾為何不披露林志與京基集團股權轉讓及權益變動,京基集團又自行聯繫資訊披露媒體發佈公告。

針對這一事件,康達爾和京基集團兩方也是各執一詞。

從京基集團的表態來看,其將自行聯絡資訊披露媒體的行為解釋為“為遵守相關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無奈之舉。

京基集團在公告中表示,其在2015年12月30日將股份轉讓的書面通知、相關權益變動報告書及其備查檔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康達爾,並要求康達爾按照相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且,京基集團於2015年12月30日、31日多次派員到康達爾辦公位址送達有關本次股份轉讓相關的資訊披露檔原件,但康達爾均拒絕接收。

對於此事,康達爾則有不同的說法,康達爾稱公司“不存在京基集團所指責惡意拒不配合其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履行權益變動資訊披露義務的情形。”

康達爾進一步表示,公司於2015年12月30日、31日收到電子郵件、快遞、以及“自稱是京基集團代表人員”送達的檔等,涉及《股東協議轉讓公司股份的通知》等內容。但是,“為避免造成既成事實的誤解,我司沒有簽收相關檔。”

究其原因,康達爾表示是由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18時,京基集團未向公司提供可用於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書》正式書面文本,檔送達人亦沒有提供授權委託書等身份確認檔,在不能確認和保證披露檔真實性的前提下,公司不能依法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康達爾舉報京基集團

事實上,在雙方的回函中,不僅解釋了相關事項,更可見雙方的鮮明態度。在康達爾的回函末尾,公司表示“京基集團在未向我司提供可供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的情形下,反而指責我司不配合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擅自聯繫指定資訊披露媒體有選擇性的上網披露相關材料,是否屬於私下提前透露或者洩露未公開重大資訊的情形、是否屬於操縱股價?”

不止如此,在昨日一同披露的一份“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中,康達爾直指京基集團涉嫌內幕交易,並已經向監管部門舉報京基集團。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15年,康達爾還曾舉報京基集團一致行動人林志。同時,康達爾還提到對不久前林志等人與京基集團的股份轉讓“持保留意見”。

不過,與康達爾、京基集團之間劍拔弩張的緊張氣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近日公司股價的飆漲。僅在元旦假期之後的3個交易日裡康達爾股價漲幅就已經超過20%,特別是在滬深兩市大跌的1月4日,康達爾逆勢上漲,並在隨後2天均以漲停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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