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散”林志三度違規偷襲,進而遭遇林志與京基結成一致行動同盟而陷入股權紛爭,康達爾(000048)絕地反擊。
經過短期的沉寂後,康達爾12月1日祭出重拳,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和管理層採取法律措施就林志、京基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追究,就其違法行為向有關監管部門進行舉報。
同時,記者近日接到知情人爆料,稱康達爾股權紛爭事件中“牛散”林志的一致行動人都是京基集團旗下企業的普通員工,並直指京基集團精心佈局,利用員工帳戶蓄謀敵意並購。
林志“分身”都是京基普通員工?
在股權之爭之初,“牛散”林志因為操縱其他12個自然人的股票帳戶,三次違規增持康達爾股票而受到深圳市證監局的處罰。而在歷次的資訊披露公告中,不管是林志個人還是林志與京基達成一致行動之後的聯合體,都刻意回避這12個自然人股東的資訊。
事實上,9月份以來,這12個股東名下的股份能不能算作京基與林志的一致行動中的一部分,一直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康達爾董事會方面認為,既然是一致行動的一部分,就應該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並依法披露行動人的資訊。而對於這一看上去很簡單的要求,京基及林志一方卻總沒有直接面對。
知情人告訴記者,京基及林志一方不願意披露這12個人的資訊,實際上是有難言之隱,因為這12個人都是京基旗下企業的普通員工,主要以廚師、服務員為主,一旦披露他們的真實資訊,等於承認從一開始就是京基在操縱整個事件,林志只不過是京基集團擺在前邊的一個棋子。
據知情人向記者提供的資訊顯示,這12個人當中,至少有11個人是京基旗下粵菜王府、京基百納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京基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員工。2015年9月的繳費資料表明,這11個人當中,有5個人當月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030元。同時,當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超過1萬元的只有2人,其他4人的當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分別為2523元、4000元、6000元和8500元。也就是說,12名月均收入只有幾千元的員工,短時間內耗資近6億元人民幣,短時間內開通股票帳戶,購買康達爾單檔股票。
作為此次惡意收購的“前臺”,林志的身份也得到進一步曝光。而據接近京基的人士透露,林志本人曾經就是京基集團實際控制人陳華的司機。
根據披露的資訊,“林志”名下只有一家註冊資本僅為600萬元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永樂置業),儘管其在遭深圳證監局立案稽查期間得到高人指點,迅速突擊註冊了“東莞市永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東莞市鼎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兩家公司,但註冊資本均僅為100萬元。
知情人表示,綜合林志和其他12個行動人的收入水準和資產情況,要動用超過6億元違規增持康達爾15.81%的股份,無異于天方夜譚。
康達爾董事會勒令京基方面退股
12月1日,深圳市康達爾公告,直指京基涉嫌違法,並勒令其退股。
對於京基與林志一方的一致行動,康達爾董事會提出兩大質疑:一是為什麼一直拒絕披露12個自然人的資訊?二是林志及12個自然人的資金來源是否真實?
康達爾方面表示,若是京基按照資本市場的規則進行收購,其動作本身不會有問題,但京基意圖通過隱蔽增持來規避證券監管,則構成了多方面的違規操作。涉嫌嚴重違反《證券法》內關於資訊披露、內幕交易、短線交易、操縱股價等多項法例法規,與當前國家嚴厲打擊證券市場內不法行為的大勢格格不入。
“連續3次超過5%股份不作披露,表面上看好像只是資訊披露違規,但結合12個自然人及林志的職業身份來看,這一事件從一開始就是京基在精心佈局,利用資訊不對稱來進行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康達爾某內部員工表示,如此高的關聯性和集中的指向性,實際上已經表明京基在違規操縱,監管部門完全可以從林志及12個自然人帳戶的資金來源入手,查清事情的來龍去脈並予以披露。
在康達爾董事會看來,至少有兩個環節可以說明京基是蓄意而為,而林志只不過一個被操縱的棋子。首先,京基與林志關於一致行動的詳式權益變動公告中,故意隱瞞了京基集團監事人員名單(公告顯示為“暫缺”),但查詢公開信息顯示京基集團監事人員為“陳浩斌”。公告有意隱瞞“陳浩斌”的舉動,董事會懷疑因林志帳戶組中“陳浩南”跟其有親屬關係而故意不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其次,林志的配偶曹燕梅在2015年3月~6月期間買入康達爾股票39400股,並於2015年4月和6月期間賣出康達爾股票39400股。從整個一致行動的過程來看,這是典型的利用內幕資訊獲利的老鼠倉行為。
“如果林志連續3次違規增持康達爾是自己的意願並使用自己支配的資金,怎麼可能犯下這麼明顯而低級的錯誤?”康達爾方面表示,從連續違規增持,到短線交易、惡意操縱股價再到資訊披露故意重大隱瞞,京基及林志以及一致行動人已經不是簡單的違規,而是赤裸裸地挑戰法律了。
利用法律武器堅守市場底線
截至目前,林志等一致行動人首次違規購買至15.81%股票的行為受到監管部門60萬元罰款。有業內人士分析,對於林志與京基隨之而來的舉動來說,這樣的處罰無異於隔靴搔癢,過低的違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市場上的操縱行為。
康達爾董事會方面稱:“既無奈,也不甘。”他們表示,要堅決利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市場底線。據瞭解,康達爾董事會已經實名向中央駐證監會巡視組等機構對京基的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就在康達爾董事會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時候,另一家被“野蠻人入侵”的上市公司西藏旅遊的遭遇讓他們看到了希望。
2015年7月,胡氏兄弟將西藏旅遊的持股增至9.59%,但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西藏證監局對其進行了警示。7月27日,西藏旅遊大股東國風集團將胡氏兄弟告上了拉薩市中院,9月21日申請對其採取行為保全。
10月13日,西藏旅遊收到拉薩中院的裁定書,禁止胡氏兄弟在判決書生效前行使投票權、提案權、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等。胡氏兄弟不服判決提出覆議,但是拉薩中院很快駁回該申請。同時,上交所也出具了紀律處分決定書,對胡氏兄弟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西藏旅遊的裁定提振了我們的信心。”康達爾董事會表示,在監管部門的努力下,相信資本市場的競爭總能守住其應有的底線。
經過短期的沉寂後,康達爾12月1日祭出重拳,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和管理層採取法律措施就林志、京基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追究,就其違法行為向有關監管部門進行舉報。
同時,記者近日接到知情人爆料,稱康達爾股權紛爭事件中“牛散”林志的一致行動人都是京基集團旗下企業的普通員工,並直指京基集團精心佈局,利用員工帳戶蓄謀敵意並購。
林志“分身”都是京基普通員工?
在股權之爭之初,“牛散”林志因為操縱其他12個自然人的股票帳戶,三次違規增持康達爾股票而受到深圳市證監局的處罰。而在歷次的資訊披露公告中,不管是林志個人還是林志與京基達成一致行動之後的聯合體,都刻意回避這12個自然人股東的資訊。
事實上,9月份以來,這12個股東名下的股份能不能算作京基與林志的一致行動中的一部分,一直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康達爾董事會方面認為,既然是一致行動的一部分,就應該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並依法披露行動人的資訊。而對於這一看上去很簡單的要求,京基及林志一方卻總沒有直接面對。
知情人告訴記者,京基及林志一方不願意披露這12個人的資訊,實際上是有難言之隱,因為這12個人都是京基旗下企業的普通員工,主要以廚師、服務員為主,一旦披露他們的真實資訊,等於承認從一開始就是京基在操縱整個事件,林志只不過是京基集團擺在前邊的一個棋子。
據知情人向記者提供的資訊顯示,這12個人當中,至少有11個人是京基旗下粵菜王府、京基百納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京基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員工。2015年9月的繳費資料表明,這11個人當中,有5個人當月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030元。同時,當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超過1萬元的只有2人,其他4人的當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分別為2523元、4000元、6000元和8500元。也就是說,12名月均收入只有幾千元的員工,短時間內耗資近6億元人民幣,短時間內開通股票帳戶,購買康達爾單檔股票。
作為此次惡意收購的“前臺”,林志的身份也得到進一步曝光。而據接近京基的人士透露,林志本人曾經就是京基集團實際控制人陳華的司機。
根據披露的資訊,“林志”名下只有一家註冊資本僅為600萬元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永樂置業),儘管其在遭深圳證監局立案稽查期間得到高人指點,迅速突擊註冊了“東莞市永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東莞市鼎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兩家公司,但註冊資本均僅為100萬元。
知情人表示,綜合林志和其他12個行動人的收入水準和資產情況,要動用超過6億元違規增持康達爾15.81%的股份,無異于天方夜譚。
康達爾董事會勒令京基方面退股
12月1日,深圳市康達爾公告,直指京基涉嫌違法,並勒令其退股。
對於京基與林志一方的一致行動,康達爾董事會提出兩大質疑:一是為什麼一直拒絕披露12個自然人的資訊?二是林志及12個自然人的資金來源是否真實?
康達爾方面表示,若是京基按照資本市場的規則進行收購,其動作本身不會有問題,但京基意圖通過隱蔽增持來規避證券監管,則構成了多方面的違規操作。涉嫌嚴重違反《證券法》內關於資訊披露、內幕交易、短線交易、操縱股價等多項法例法規,與當前國家嚴厲打擊證券市場內不法行為的大勢格格不入。
“連續3次超過5%股份不作披露,表面上看好像只是資訊披露違規,但結合12個自然人及林志的職業身份來看,這一事件從一開始就是京基在精心佈局,利用資訊不對稱來進行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康達爾某內部員工表示,如此高的關聯性和集中的指向性,實際上已經表明京基在違規操縱,監管部門完全可以從林志及12個自然人帳戶的資金來源入手,查清事情的來龍去脈並予以披露。
在康達爾董事會看來,至少有兩個環節可以說明京基是蓄意而為,而林志只不過一個被操縱的棋子。首先,京基與林志關於一致行動的詳式權益變動公告中,故意隱瞞了京基集團監事人員名單(公告顯示為“暫缺”),但查詢公開信息顯示京基集團監事人員為“陳浩斌”。公告有意隱瞞“陳浩斌”的舉動,董事會懷疑因林志帳戶組中“陳浩南”跟其有親屬關係而故意不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其次,林志的配偶曹燕梅在2015年3月~6月期間買入康達爾股票39400股,並於2015年4月和6月期間賣出康達爾股票39400股。從整個一致行動的過程來看,這是典型的利用內幕資訊獲利的老鼠倉行為。
“如果林志連續3次違規增持康達爾是自己的意願並使用自己支配的資金,怎麼可能犯下這麼明顯而低級的錯誤?”康達爾方面表示,從連續違規增持,到短線交易、惡意操縱股價再到資訊披露故意重大隱瞞,京基及林志以及一致行動人已經不是簡單的違規,而是赤裸裸地挑戰法律了。
利用法律武器堅守市場底線
截至目前,林志等一致行動人首次違規購買至15.81%股票的行為受到監管部門60萬元罰款。有業內人士分析,對於林志與京基隨之而來的舉動來說,這樣的處罰無異於隔靴搔癢,過低的違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市場上的操縱行為。
康達爾董事會方面稱:“既無奈,也不甘。”他們表示,要堅決利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市場底線。據瞭解,康達爾董事會已經實名向中央駐證監會巡視組等機構對京基的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就在康達爾董事會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時候,另一家被“野蠻人入侵”的上市公司西藏旅遊的遭遇讓他們看到了希望。
2015年7月,胡氏兄弟將西藏旅遊的持股增至9.59%,但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西藏證監局對其進行了警示。7月27日,西藏旅遊大股東國風集團將胡氏兄弟告上了拉薩市中院,9月21日申請對其採取行為保全。
10月13日,西藏旅遊收到拉薩中院的裁定書,禁止胡氏兄弟在判決書生效前行使投票權、提案權、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等。胡氏兄弟不服判決提出覆議,但是拉薩中院很快駁回該申請。同時,上交所也出具了紀律處分決定書,對胡氏兄弟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西藏旅遊的裁定提振了我們的信心。”康達爾董事會表示,在監管部門的努力下,相信資本市場的競爭總能守住其應有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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