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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突變 小股東質問*ST新億七大疑點

中国证券网
2015-12-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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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億的重整接連被否之後,公司又收到了監管部門的問詢函,要求就公司財報中顯示的負債總額和重整計畫中所確認的債權金額差異巨大進行解釋。

而在此期間,有*ST新億小股東向《證券日報》反映,對於目前*ST新億的重整事項,他們存在七項懷疑之處,包括重整程式違法、高償債率背後有其他原因等。

巨額債務確認引爭議

今年,江蘇中立信律師事務所以*ST新億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塔城中院申請對*ST新億進行重整,法院在今年11月7日裁定受理。公告顯示,公司的債權確認時間為12月7日之前。

根據12月11日公告的重整草案顯示,截至今年12月9日,共有40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總金額約為27億元,均為普通債權,而經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並經法院裁定確認的普通債權總額約為21.7億元,已經管理人初步審查確認,但未經法院確認的債權總額約為2500萬元,皆為普通債權,此外,預計債權金額共計約2.59億元。

但是,這個債權金額和公司此前財報披露的有極大的差異,公開資料顯示,截至9月30日,公司帳面總負債金額為14.82億元。不過,在公司披露的經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並經塔城中院裁定確認的普通債權合計高達21.7億元,兩者之間相差6.9億元。

此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函公司,要求說明債權的細節。

*ST新億在答覆公告中稱,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差別,主要原因在於管理人對利息和違約金的計算與公司帳面存有差異、管理人對擔保債權金額的確認與公司帳面存在差異等,並對目前利息和違約金計算、擔保債權確認與公司帳面存在差異列出明細表。

同時,對上海優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優道)的債權進行了說明,而這項債權,也正是引發了股民強烈反響的誘因。

梳理公告資訊,我們可以將這項債權在重組草案中所起的作用有個明晰的判斷:12月4日,上海優道設立的四家合夥企業上海富義投資管理中心、上海芮嘉投資中心、上海純優投資中心和上海乾灝投資管理中心(分別簡稱:富義投資、芮嘉投資、純優投資、乾灝投資)向新億股份管理人申報了債權。申報本金、利息、違約金在內,上述公司共計申報約10.2億元的債權。

12月9日,公司收到債權人上海乾灝、上海富義、陳曉東、王濤和宗雷鳴的《債權轉讓通知書》,得知上海乾灝、陳曉東、王濤、宗雷鳴和上海富義分別將其對公司的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了公司控股股東萬源稀金,5名債權人轉讓債權金額總計為11億元,轉讓之後,只有上海富義仍持有不足145萬元的債權。

12月9日公司控股股東萬源稀金向公司出具了《債務豁免函》,放棄對*ST新億享有的11億元債權,豁免*ST新億對萬源稀金負有的11億元債務,該豁免行為在塔城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計畫後生效。鑒於重整計畫得到塔城中院裁定批准後萬源稀金將不再對*ST新億享有上述債權,萬源稀金同意重整中不再將其上述債權列入相應債權人組參加表決,不需要為萬源稀金的上述債權支付或預留相應的償債資金。

受害者變施害人?

公告發出之後,有小股東向《證券日報》記者提及,對於這項債權的確認,他們不能認同。

*ST新億前身為國創能源。按公告所述,公司此前為了完成非公開定向增發股票事宜,於2013年1月7日,與上海優道系的4家公司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上海優道簽署了《股份認購合同》。上海優道設立了富義投資、芮嘉投資、純優投資、乾灝投資,這些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私募產品,為*ST新億募集資金。根據上海市公安局經濟偵查總隊委託上海公信中南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和上海優道提供的私募資金匯入*ST新億控制帳戶的匯款憑證,這4家公司向*ST新億匯入資金。

後因*ST新億定向增發投資專案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且截至*ST新億破產重整受理日(2015年11月7日),*ST新億尚未向上述企業歸還募集資金,由此形成債權,合計本金金額7.46億元。另外,管理人也和出具《鑒定意見書》的會計師以及經辦與優道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司法機關進行了溝通,沒有證據證明有資金從*ST新億回流給債權企業,也沒有證據證明*ST新億對向這4家公司的投資者進行了兌付,因此,上述債權屬實。

根據《鑒定意見書》等相關證據材料的顯示,4家公司募集進入*ST新億的部分資金被原公司董事長周劍雲等自然人利用職務之便不法使用,侵害了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已向新疆塔城市公安局報案,對周劍雲等自然人不法使用的公司資金進行追索。另外公司得知,上海司法機關已對部分被周劍雲等自然人不法使用的資金以及所形成的資產進行了凍結和查封,資產價值正在評估當中,公司將積極向相關司法機關主張權利,保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查閱公司過往的公告可知,*ST新億和上海優道的瓜葛,是在數年之前。

公司2013年年報顯示,2012年6月,時任公司董事長在未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的情況下,以上市公司的名義分別與陳世達、貴州陽洋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優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優道)簽訂《委託融資協議書》、《融資服務框架協定》。

在簽訂上述協議後,優道投資及其管理的有限合夥企業通過發行國創能源定增基金募集資金轉入上市公司帳戶淨額約7.7億元,上市公司根據陳世達、陽洋礦業付款指令對上述資金全額轉出及支付。

彼時,對於這些資金的轉入、轉出及支付實施包括函證、詢問等審計程式,審計機構認為,由於上市公司的人員變動、資料交接等原因,未能獲取真實、完整的訴訟、抵押、擔保等財務資料,無法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而監管部門也注意到了公司的這些狀況。上海證券交易所曾針對這些事項對上市公司發出函件,要求解釋關於上海優道非法集資事項對公司的進一步影響事宜。

當時,公司的回答是,原董事長周劍雲在沒有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批的情況下,代表公司與上海優道投資簽訂了有關融資服務協定,並開立了銀行帳戶為上海優道融資提供監管帳戶,上海優道淨流入提供的監管帳戶7.7億元;受上述事件的影響,公司原董事長周劍雲、財務總監陳劍受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公司以及其他有關高管人員受到通報批評。公司原董事長周劍雲被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都公開認定不適當人選,在規定期限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因周劍雲開設的銀行監管帳戶存在大額資金往來,且未納入公司財務核算,中國證監會貴州監管局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受上海優道事件的影響,公司2013年年報被審計機構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被處以退市風險警示;公司在上述事件中涉嫌的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除上述事項外,*ST新億還稱,在上海優道融資案中“不是融資主體,也未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為上海優道的融資提供擔保。本次上海優道非法集資案中有關人員被羈押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進一步的影響。”

但是,從公司12月19日發佈的公告中可知,此前堅稱自己“不是上海優道融資案中融資主體”的*ST新億,卻對此次案件的債權進行了確認,這種由受害人變成施害人的角色轉變,讓小股東不能理解:“按照以前的公告來看,公司沒參與上海優道的案件,沒有股東大會授權這件事,現在卻表述上海優道是為上市公司集資認購發行股份。*ST新億的債務是明確的,違規的沒有用於公司經營的非法債務股東不會認。”

綜合小股東向《證券日報》反映的情況來看,除了巨額的債務突然增加之外,對於公司重整草案,小股東也表示不能理解。

*ST新億在今年12月11日發佈的重整草案顯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37768.50萬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29.48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最終轉增的準確股份數量以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准。

上述轉增的股份由全體股東無償讓渡,不向股東進行分配,全部由投資人受讓,受讓價款為人民幣14.47億元。在投資人支付的14.47億元價款中,8億元用於向債權人清償,其餘6.47億元在支付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剩餘部分留在上市公司,作為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或用於購買優質資產等。

這個方案讓小股東覺得“被搶了”,“我們並不是在賭,從以前的公告裡來看,公司的狀況沒有這麼糟糕”。

*ST新億能順利實現“重生”嗎?《證券日報》將繼續給予關注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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