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案要求,外國發行人連續三年不能滿足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對會計師事務所檢查要求的,其證券禁止在美交易。
雖然該法案適用於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但美國媒體和市場分析人士普遍認為其主要針對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有分析指出,《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不僅阻礙外國公司赴美上市,也損害投資外國公司的美國投資者利益,削弱全球投資者對美國資本市場的信心。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2日表示,在資本市場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關各方開誠佈公地就加強跨境監管合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議題加強對話和合作才是解決問題的正道。我們堅決反對將證券監管政治化的做法。我們希望美方能夠為外國企業在美國的投資經營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環境,而不是想方設法設置種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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