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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聯邦法官有權抵制司法部對弗林撤控動議

新華社,華盛頓
2020-09-0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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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華盛頓8月31日電(記者鄧仙來 孫丁)位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8月31日裁定,負責審理前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邁克爾·弗林"通俄"案的法官有權拒絕批准美國司法部早前提出的對弗林撤控動議。

當天,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10名法官組成的小組以8票贊成、2票反對的表決結果做出裁決,推翻了今年6月該法院3名法官做出的、要求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埃梅特·沙利文對弗林案結案的裁決。同時認定,沙利文有資格繼續審理弗林案。

根據當天的裁決檔,多數法官認為,沙利文拒絕批准司法部的撤控動議並任命退休法官約翰·格裡森反駁該動議,以及擬就是否撤控舉行聽證會的一系列做法未違反"分權"規定,不構成對行政權力的干涉。

綜合美國媒體報導,接下來,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將召開聽證會,屆時沙利文將聽取司法部代表和格裡森陳述各自理由。如沙利文仍拒絕撤控動議,法院最終將對弗林宣判。

弗林是特朗普當選後任命的首位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也是"通俄"調查特別檢察官羅伯特·米勒調查的關鍵人物之一。在調查過程中,弗林承認對聯邦調查局探員說謊並與米勒團隊達成認罪協定,但在今年1月撤回了認罪協議。

司法部於今年5月7日撤銷了弗林案,稱聯邦政府相信檢方無法證明弗林有罪,並支持弗林的辯護團隊。但沙利文拒絕批准司法部的撤控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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