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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版權法案限制互聯網公司權利

中国证券网
2018-09-1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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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受到互聯網公司的強烈反對,歐洲議會12日投票通過了備受關注的版權改革法案,賦予新聞出版機構一種新型的鄰接權,並加重了互聯網網站對平臺內容是否侵犯版權的審查義務。

在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總部,歐洲議會議員當天以438票支持、226票反對和39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了《數位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

該法案的第11條賦予了新聞出版機構一種名為鄰接權的新型權利。具體而言,如果搜尋引擎、社交網路等互聯網公司在其網頁上展示新聞出版機構生產的部分內容(包括連結、標題及摘要內容),新聞出版機構則可以依據此權利要求互聯網公司支付費用。

儘管遭到互聯網公司強烈反對,但這一規定得到了以傳統媒體為代表的新聞出版機構的廣泛支持。9月4日,法國新聞社、英國報紙聯合社、德國德意志新聞社等歐洲主流通訊社曾聯名公開表示,支持法案裡的這一新規。

傳統媒體認為,多年來行業形勢每況愈下、採編人員大批離職,部分原因在於互聯網公司多年來通過“連結”的形式免費“掠奪”傳統媒體的勞動成果,使得傳統媒體不能從自己投入鉅資生產的新聞資訊作品裡取得足夠廣告收入。

該法案的第13條還加重了互聯網公司的審查義務,要求其確保使用者上傳到網路平臺的內容不侵害版權。

互聯網公司對此表示強烈反對,稱此舉將加重網站負擔、迫使網站對使用者上傳的內容在上網展示前就審查版權。但前披頭士樂隊成員保羅·麥卡特尼等藝術家及唱片公司等則對此表示支援,認為此舉將完善對版權的保護。

按照歐盟的立法程式,該法案在得到歐洲議會通過後,還將交由歐盟機構進一步磋商,以形成最終的法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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