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9月2日電(記者龔雯)近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執委會聯合滬蘇浙科技外專部門聯合發佈《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外國高端人才工作許可互認實施方案》,旨在構建更加開放的人才合作共用機制,推進一體化示範區高品質發展。
方案主要有三大亮點:一是按照三地最優、統一標準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在一體化示範區給予外國高端人才最長工作許可期限,最長5年。二是一地認定,三地互認,一體化示範區實行外國高端人才統一互認措施。三是一體化示範區三地全部設立外國人工作、居留單一視窗,為用人單位提供辦事便利。
據介紹,方案適用於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中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人員,主要包括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畫的外國人才、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外國人才、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外國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和計點積分在85分以上的外國人才。
初次申請達不到"外國高端人才(A類)"標準的外國人,在之後的工作中如能夠達到外國高端人才條件的,在提供相應材料並經一體化示範區任一屬地管理部門認定後,也列為該方案的適用對象。
方案實施後,外國人才經一體化示範區任一屬地管理部門認定為"外國高端人才(A類)"的,該人員與上一工作單位終止合同關係後未出境,且工作居留未註銷或已註銷換成其他停留簽證1個月內的,在一體化示範區跨行政區域工作轉聘,在新辦《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時可免於提交工作資歷證明(從事崗位、職業不同的除外)、最高學位(學歷)證書及認證、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證明及外國高端人才相關證明等材料,直接認定為"外國高端人才(A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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