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日前,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進一步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及時開展核酸檢測是落實"四早"要求的關鍵措施,也是做好常態化精准防控的基礎和前提。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對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作出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視,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進一步提高疫情處置應對水準。
《方案》提出,到2020年9月底前,各地要實現轄區內三級綜合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各級疾控機構以及縣域內至少1家縣級醫院具備核酸採樣和檢測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級綜合醫院具備核酸採樣和檢測能力,完成城市檢測基地和公共檢測實驗室建設,充分發揮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以下稱協力廠商實驗室)作用,合理佈局分區域機動核酸檢測力量,形成快速反應的調集機制,具備在發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時較短時間內完成人群核酸檢測的能力。
《方案》從五個方面作出安排:一是提高日常核酸檢測能力,部署各地按照地級以上城市城區每100萬常住人口至少1家的標準和填平補齊的原則,依託三級綜合醫院建設城市檢測基地,主要承擔本地檢測任務。二是建設機動核酸檢測力量,在全國部署100家公共檢測實驗室,按照每個公共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1萬份/天進行建設,配備移動方艙實驗室,在全國形成100萬份/天的機動檢測儲備能力。引導、推動協力廠商實驗室依法依規健康發展。發生疫情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吸收協力廠商實驗室參與核酸檢測。三是建立片區機動支援制度,將全國劃分為8個片區,統籌片區內公共檢測實驗室、較大規模的協力廠商實驗室等作為機動檢測隊伍,每個片區形成50萬至70萬份/天的機動核酸檢測能力,實現5至7天基本完成全員核酸檢測的目標。四是加強檢測人員隊伍建設,目前在崗的技術人員要于9月底前完成培訓,新建擴建實驗室增加的技術人員要在實驗室建成時完成培訓,做到機構和人員同時到位。五是建立核酸檢測資源資訊管理系統,推動全面、精准、動態掌握核酸檢測機構和採樣、檢測人員資訊,實現高效精准調動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加大政策資金支持保障力度,加強檢測技術方法優化創新和檢測物資供應保障,做好有關實驗室監督管理,確保如期、高品質完成建設任務。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