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海南自貿港亮出個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禮包"

新華社,北京
2020-06-30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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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申鋮)記者30日從財政部瞭解到,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兩則通知,明確了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兩部門發佈的《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通知稱,享受這一優惠政策的所得包括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

"建設高水準自貿港需要人才,特別是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此次出臺的個稅優惠政策將非常有助於海南吸引人才。"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楊志勇說。

根據兩部門發佈的《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此外,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攤銷的方法。

楊志勇表示,這些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將有利於推動鼓勵類產業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等有望率先受益,也有助於促進海南企業"走出去",加快推進海南自貿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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