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出臺支持民營經濟“26條”
將抓緊研究提出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政策建議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的《關於實施進一步支援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將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政策。
“一直以來,稅務部門都堅持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今年前三季度,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小微企業共享受減稅1437億元,同比增長41.3%。”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黃運介紹。
《通知》提出“認真落實和完善政策,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等5個方面共26條具體措施,精准助力民營企業實現更好更快發展。《通知》明確,各級稅務機關要依法依規執行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等主要惠及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確保民營企業應享盡享。
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對於民營企業普遍關心的社保費負擔問題,《通知》進一步明確,國家稅務總局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費征管機制改革過程中,要確保繳費方式穩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合理編制體現減費要求的社保費收入預算,嚴格按照人大審議通過的預算負責徵收。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繳費人以前年度欠費,一律不得自行組織開展集中清繳。
在落實好現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如何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負力度,讓減稅政策更加“解渴”?《通知》指出,國家稅務總局將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統籌提出解決稅制改革和推進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建議;要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對個人所得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進行完善。
“我們還將進一步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力度,做到系統輔導與專題輔導相結合,動態編寫、修訂和發佈《稅收優惠政策彙編》及分類別的稅收優惠指引,幫助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廣大納稅人熟悉掌握、用足用好相關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孫玉山介紹。
針對當前不少民營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聯合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深入開展“銀稅互動”活動,並由“線下”向“線上”拓展,鼓勵和推動銀行依託納稅信用創新信貸產品,深化稅務、銀行資訊互通,緩解小微民營企業融資難題。
為進一步支援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大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優做強,《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的原則,切實執行好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無票免稅”政策,落實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的措施,積極支援市場採購貿易方式發展,助力民營企業增強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進一步保護企業合法權益,《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在實施稅務檢查中,必須做到民營企業與其他企業一視同仁,堅持“無風險不檢查、無審批不進戶、無違法不停票”。
“稅務機關一系列支援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一方面讓納稅人充分享受到了減稅降負的政策優惠,優化了營商環境;另一方面,通過簡化征納流程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加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降低了企業的遵從成本,將有力推動減稅降負工作,從而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對上證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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