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下稱《決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決定》對16項內容進行了調整,涉及民用航空業、娛樂業、金融業、旅遊、教育、軌道交通等多個領域。
調整後的情況包括,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提供服務;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加油站建設、經營;取消外商從事稻穀、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限制;取消外商投資城市軌道交通專案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以上的限制;允許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取消對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開業年限限制等。
為全面實施外資負面清單制度夯實基礎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16項開放措施,是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措施。
在白明看來,《決定》涉及的內容都是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放寬外商投資的市場准入限制。目前這些調整政策僅適用于自貿區,隨著今年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未來政策適用範圍將會進一步鋪開。
“此前國務院發佈了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2017版和新設自貿試驗區建設方案,其中有擴大開放的新政策。這次調整是為上述新政策提供進一步法規依據。”上海財經大學自由貿易區研究院副院長孫元欣說。
他對上證報記者分析稱,這次調整為全面實施外資負面清單制度夯實了基礎,同時也是為推出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政策做準備。
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
梳理16項調整內容會發現,其中很多內容是涉及服務業對外開放。
交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中國轉向高品質發展的階段,進一步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適當引入良性競爭,有利於提升服務業水準,促進產業升級。
“中國在工業、製造業領域開放程度已經很高,接下來將會加快推進服務業領域對外開放。”連平說。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金融業領域,《決定》提出,取消對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開業年限限制。而根據此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對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開年年限要求是1年以上。
連平對此表示,去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此次調整政策給予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同等的國民待遇,是金融業進一步開放的體現。
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章俊也對上證報記者強調,目前金融去杠杆初步取得成效,國內系統性金融風險下降,加上年內人民幣匯率層面由於美元相對弱勢而壓力不大,都為加快加大金融行業開放提供了良好時機。
“放寬外資行經營人民幣業務,有利於提升國內金融市場參與者的多元化程度,進而推動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進程。”章俊說。
孫元欣表示,此次調整,受影響的行業有城市軌道交通、外資銀行、國際船舶運輸、加油站等。但他認為,“此次調整與自貿港建設關係不大。”
不過,商務部相關負責人曾多次表示,今年商務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穩妥有序地推進自由貿易港的相關工作。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