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業內獲悉,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的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立法正在提速。PPP條例也已經被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並作為重點工作,下一步將會加快推動條例出臺。日前,條例初稿已經完成並徵求了部委意見,根據意見完成修改稿之後還會公開徵求意見。與此同時,PPP規範引導政策也將迎來密集出臺。
近期,作為立法參與方的財政部和發改委也均透露出相關動向。財政部條法司副司長周勁松日前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主辦的“PPP創新與規範發展論壇”上表示,PPP立法需要解決的問題比較多。公開徵求意見也需要專家、社會公眾等各方面的參與,多提意見。總的來講,立法能夠滿足目前工作中特別突出的問題,能夠為這項(PPP)改革起到它應有的保障、促進、規範的作用。他還透露,立法進程符合預期,最近正在緊鑼密鼓地推進,PPP條例目前已經有了一個工作稿,估計在最近的一兩個月內公開徵求意見。
記者還瞭解到,國家發改委法規司日前開始就2017年研究課題進行公開徵集,其中第一個重要課題就是與PPP立法相關,專題研究法國PPP領域立法和實踐分析及經驗借鑒。通過梳理法國特許經營、合夥合同等PPP領域有關立法例和實踐發展情況,分析有關立法背景和制度設計,對完善我國PPP領域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提出意見建議。
“近年來,各方針對PPP出了很多政策,但依然沒有一部能夠解決基本保障問題的法律。立法解決的是大的原則性問題,根本意義在於從法律上明確地位,提供保障和依據。”北京大岳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希望立法能夠在鼓勵引導的同時,加強規範和監管層面的內容。
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看來,PPP形成了一種新的體制機制,政府和社會資本都面臨角色的變化。和此前市場領域的合作性質不同,這種合作不僅僅是分利的問題,還涉及協力廠商即老百姓,目的是為了給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所以說,PPP的法人機構,法律上怎麼定義,按照民法還是行政法解釋,這些都是需要解決的問題。其次,社會資本方要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政府也要控制風險,在法律上如何給PPP一個保障,也是在立法研究中所遇到的一個難題。
隨著PPP的深入推進,PPP立法愈加迫切,PPP的規範發展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主任焦小平日前在“中國PPP良好實踐”國際研討會上表示,目前的PPP項目建設在頂層設計、完整的市場規則和標準體系,以及公開透明的資訊披露等方面還存在不足,政府監管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特別是在當前PPP市場很熱的情況下,要把風險防範和服務實體經濟放在第一位。
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孫曉霞日前表示,當前PPP相關法律層級不高、法律衝突較多、政策銜接不暢等問題已經掣肘了PPP工作的順利開展。財政部正在對PPP實施正面清單管理,積極引導各地規範實施PPP專案,未來將出臺相關檔,進一步明確規範推進PPP的政策要求。
記者採訪瞭解到,在立法提速的同時,地方層面也已經開始積極探索PPP規範發展的制度建設。
例如,安徽省從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層面,明確了適用於PPP模式的專案類型、夥伴選擇、合同管理、績效評價和退出機制等,進一步厘清了政府和社會資本的邊界,明確了政府和社會資本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有效防範PPP模式推廣過程中的政府爽約和企業失信。推進協力廠商評價,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品質以及資金使用效率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作為價費標準、財政補貼以及合作期限等調整的參考依據。
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田民利表示,規範運作是PPP的生命線。濰坊市在推進PPP的過程中,一是強化物有所值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評價,在財力支撐的範圍內推進各類項目建設;二是嚴格按照公開的原則,通過政府採購方式選擇社會資本,增強社會資本與政府合作的信心;三是嚴格按照財政部PPP合同指南操作,建立清晰完備的合同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劉英表示,未來應通過逐步探索健全PPP專案合作配套的政策措施,控制PPP的潛在風險。要根據PPP專案的運行進程,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合作雙方進行有效的法律約束,消除民營資本參與PPP專案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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