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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加快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

中国证券网
2016-03-3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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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0日從發改委網站獲悉,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部署加快推進特許經營立法。在答記者問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快出臺特許經營立法,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有明確部署,實踐有迫切需求,地方和市場主體呼聲也很高,而且我國已經具備成熟的實踐和制度基礎。為此,立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了爭取今年三季度上報國務院的目標。

答記者問全文如下

問: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現在進展如何?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從2007年起即開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2013年,特許經營立法列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專案,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列入國務院立法計畫。2014年,落實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楊晶國務委員關於加快相關立法的要求,我委牽頭成立了11個國務院部委組成的立法工作領導小組,並著力推進立法工作進程。一方面,廣泛深入調研。收集整理國內有關政策法規,通過實地調研總結我國特許經營實踐,組織召開系列座談會聽取地方政府、市場主體和仲介機構意見,委託專家開展專題研究並提出立法建議。另一方面,借鑒國際經驗。與亞洲開發銀行開展技術援助合作,並與世界銀行、英法等駐華使館加強溝通合作,搜集整理國際特許經營實踐發展、制度建設等研究成果,為立法提供國際經驗借鑒。

去年4月,適應促進民間投資緊迫需求,按照急用先行原則,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我委會同5部門印發了《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特許經營發展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從《辦法》執行情況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貫徹實施,制定配套政策、簡化審批事項、創新服務舉措、大力推介項目,推動特許經營快速發展。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僅靠規章難以有效解決,亟需通過提升立法層級加以規範引導的突出問題。比如:適用領域有待拓展,權益保障需要強化,對政府公權力的剛性約束不足,監督管理體制還需改革創新等等。

在上述工作基礎上,我們數易其稿,起草形成立法草案,並於2014年和2015年兩次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方意見,同時專門徵求了中編辦、最高院的意見。從回饋情況看,絕大部分單位積極支援該立法,市場主體普遍希望儘快出臺,為特許經營發展提供基礎法律保障。

問: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主要討論和議定了哪些內容?

答:近日,為增進部門合力,加快推進立法工作進程,我委召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通報立法工作進展,審議立法工作方案,部署加快推進特許經營立法進程有關工作。財政部、國務院法制辦2個副組長單位,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資委、人民銀行、銀監會等8個成員單位參會。

會議強調,黨中央國務院對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要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積極推動相關立法,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相關領域提供法治保障。在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大背景下,加快特許經營立法,規範引導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能夠推動PPP改革取得更大實效,有利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增加有效投資,有利於創新公共服務供給、增進民生福祉,有利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治理能力水準。

會議議定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和各成員單位任務分工,明確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並在領導小組機制下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加快推進特許經營立法進程。

問:特許經營立法總體定位和考慮是什麼?

答:會議討論認為,特許經營立法作為PPP領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涉及領域廣泛、利益主體多元、運行機制複雜、監管鏈條較長,要使這部立法立得住、管得好,應重點把握四項原則:

一是立足我國國情。首先要立足操作實踐。我國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就是活躍的特許經營實踐者。去年印發的6部門25號令,構建了特許經營的基本制度框架。立法要系統總結我國30多年特許經營發展的有益經驗和成熟的建設運營模式,有針對性地總結提升為法律規範,保障制度和實踐的延續性。其次要立足基本經濟制度。要按照“兩個毫不動搖”的原則,構建有利於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協調發展的制度設計,促進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各類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特許經營。最後要立足部門職責。尊重現行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充分調動各部門積極性,做到銜接順暢,推動特許經營項目高效落地和有序運營。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目前PPP的推進效果不夠理想,有合理回報的專案不多、回報機制不明確、政策銜接不順暢等問題,立法將致力於完善投資回報機制,優化專案流程,改進經營管理,強化法規政策銜接,有針對性地進行制度設計。

三是突出改革創新,打破政府大包大攬、行政命令的思維定勢,切實樹立政企雙方平等協商、共擔風險、長期合作、共同提高公共服務品質效率的理念。理順體制機制,強化各部門的協同配合,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的知情和參與機制,增加資訊透明度。

四是統籌權益平衡,突出契約意識、權益保障意識和公共服務意識,確立特許經營協議在專案建設、運營、管理中的基礎性地位,強調對特許經營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健全監管技術標準和制度體系,完善公共服務過程監管和績效監管,通過法律責任和信用約束各方嚴格履約、誠實守信。

問: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是什麼?

答:加快出臺特許經營立法,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有明確部署,實踐有迫切需求,地方和市場主體呼聲也很高,而且我國已經具備成熟的實踐和制度基礎。為此,立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了爭取今年三季度上報國務院的目標,並按此倒排時間表,明確各階段任務和時間節點。一是分工研究。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開展專題研究,形成行業特許經營發展情況、重點問題清單和立法建議。二是調研論證。根據各方意見梳理立法重大問題清單,有針對性地開展聯合調研。同時進一步加強與世行、亞行及有關國家的合作,強化外腦支撐,借助涵蓋經濟、法律、管理領域的專家團組,開展專題研究,對立法草案進行論證。三是集中修改。根據調研情況、專家小組專題研究論證情況,集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並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四是組織上報。在上述工作基礎上,爭取在9月底前形成送審稿,按照立法程式上報國務院。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從全域出發,依託特許經營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與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增進工作合力,加快工作節奏,強化制度和政策銜接,高效優質地完成好立法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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