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第二批73個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啟動

北京
2015-12-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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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等11部委11月27日聯合公佈《發佈關於公佈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試點》),提出將在北京市房山區、大興區等73個城市(鎮)開展試點。

國家發改委的一位官員解釋,"與第一批試點不同,第二批試點只包括城市(鎮)試點,不包括省級試點。" 在11月27日舉行的2015城市中國計畫年度論壇"`十三五`規劃:城市創新與未來"上,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徐憲平透露,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政策意見。

早在今年年初,國家發改委等11部委聯合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將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今年9月,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公開表示,縱觀第一批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情況,總體進展順利,但不是很平衡,有些地方試點進展比較好、比較快,有的地方尚緩慢滯後,接下來國家發改委也將考慮採取相關措施推動試點深入。

《試點》提出,按照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適當傾斜、根據京津冀協調發展要求適當向京津冀地區傾斜、在長江經濟帶地區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開發區進行城市功能區轉型試點,優先考慮改革意願強、發展潛力大、具體措施實的中小城市、縣、建制鎮及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和國家級新區的原則,確定了59個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 前述國家發改委官員解釋,"前面組織申報的是59個試點,最終綜合考慮,把另外沒有與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重疊的14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也納入了第二批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所以總共加起來是73個。" 《試點》明確了試點的具體要求。2015年底前啟動試點,到2017年與第一批試點地區同步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到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有序推廣試點成功經驗。

《試點》提出,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體實施方案》明確的各項試點任務總體要求,重點在農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鎮)綠色智慧發展、產城融合發展、開發區轉型、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城市群協同發展機制、帶動新農村建設等領域。 此外,《試點》要求,將試點目標任務列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範圍,對試點任務實施全過程跟蹤督查,定期通報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開展年度評估考核,建立試點動態淘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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