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我國公佈涉及企業和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兩個目錄清單

北京
2015-10-2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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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22日宣佈,在前期對涉企經營服務收費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公佈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中央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和《中央涉企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進一步提高涉企經營服務收費政策透明度,規範政府定價行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列入目錄清單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主要包括:部分機場服務收費、民航飛行校驗服務收費、民航空管服務收費、漁港收費、部分港口服務收費、商業銀行基礎服務收費和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等6項;列入目錄清單的涉企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主要包括:船舶進出港靠離泊服務收費、港口設施保安費、貨物港務費等3項。目錄清單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中央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和涉企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專案,自動納入目錄清單;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專案,自動退出目錄清單;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修訂收費文件的,按照修訂後的檔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目錄清單相關內容,並向社會公佈。

通知強調,凡未納入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中央和地方收費目錄清單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和涉企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專案,均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收費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加大收費監管力度,規範收費行為,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通知要求,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也要按照要求建立相應的收費目錄清單。 據瞭解,除了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涉企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外,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建立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收費目錄清單,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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