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2日發文,明確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大新增領域共涉及近20個重點行業,今年1月1日後這些行業的企業新購進固定資產,可以採用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獲得減稅。
兩部門此次發文,正是對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範圍的具體落實。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原有生物藥品、儀器儀錶製造等6個行業基礎上,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範圍,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4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在今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政策如果執行到位,今年可為企業減少這方面的支出50億元,也就是減稅50億元。
根據兩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享受該政策的近20個新增行業中,輕工領域包括化妝品等日用化學產品製造、醫藥製造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皮毛製品和制鞋業、傢俱製造業、塑膠製品業等;紡織領域包括紡織服裝、服飾業、紡織業、化學纖維製造業等;機械領域包括通用設備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等,以及汽車製造業。
兩部門表示,對上述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此外,該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2015年前3季度按規定未能計算辦理的,統一在2015年第4季度預繳申報時享受優惠或2015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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