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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流動性改善 停複牌改革成效初顯

中国财富网
2018-12-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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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截至12月10日,滬深兩市停牌家數為14家,停牌率(停牌家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為0.39%。從歷史比較看,停牌率比2015年(10.3%)、2016年(7.4%)、2017年(6.43%)日均停牌率顯著下降;從國際比較看,A股停牌率遠低於新加坡(6.5%)、美國(5.4%)、中國香港(3.6%)、日本(2.6%)等主要市場,已處於國際領先水準。

專家認為,監管層依法從嚴監管股票停複牌行為,要求上市公司儘量不要停牌,堅決制止大股東怕市場下跌而停牌,有利於市場發現真實價值,有效反映上市公司合理估值,保障市場流動性,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公司市場化方式化解風險創造有利條件。同時,此前市場習慣利用停複牌制度來進行資訊保密及通過停牌完成鎖定交易價格,如今停複牌制度改善不斷完善推進,今後上市公司和仲介機構要習慣新的規則和新的操作方式。

停複牌制度改革多措並舉

上市公司股票停複牌制度關係投資者交易權和市場流動性,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制度。近年來,證監會不斷優化交易監管,組織證券交易所完善相關規則,規範上市公司股票停複牌行為,上市公司股票隨意停牌、長期停牌、資訊披露不充分等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業內人士指出,與國際成熟市場相比,實踐中仍存在停牌事由較多,停牌期限特別是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限較長等問題,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停牌制度以期實現公司其他目標,不利於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據接近監管層的人士透露,證監會近期在深入調研和廣泛聽取相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推出了停複牌制度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是依法從嚴監管停複牌行為。今年以來,面對股市大幅下挫的情況,為保證市場流動性,吸取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教訓,證監會會同滬深交易所從平衡保護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權的制度定位出發,依法從嚴監管股票停複牌行為。”該人士表示,瞄準“隨意、任性”停牌苗頭,堅決制止大股東因擔心上市公司市值下跌“停牌躲跌”。緊盯長期停牌“釘子戶”,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按期複牌。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更加注重和尊重投資者交易權,落實分階段資訊披露要求,主動減少停牌次數,縮短停牌時間。

該人士表示,監管層明確了停複牌基本理念。證監會總結近年來停複牌監管實踐,確立了“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的總體原則,明確要求減少停牌事由、壓縮停牌期限、嚴格停複牌程式、強化資訊披露義務。

該人士介紹,停複牌制度規則不斷完善,滬深兩所發佈《上市公司停複牌業務指引》,證監會同步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大幅簡化重組預案披露內容,使上市公司能夠在較短時間內儘快披露重組預案並複牌。

市場流動性不斷增強

“長期以來,一些公司想要利用重大事項觸發停牌達到躲避跌停的目的,但更多的公司則是出於正常資本運作的考慮,長久以來形成的觀念中,停牌對於上市公司有著很多功能性的作用。”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認為,監管層改革停複牌制度的核心是要扭轉市場長期以來形成的慣性思維,讓上市公司擺脫對停牌的功能性依賴。

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期間,部分公司出於防止已質押控制權被強平等考慮,為避免股票下跌,紛紛停牌躲跌,甚至形成“千股停牌”局面。

“由於大面積停牌造成市場可交易股票急劇減少、流動性不足,但基金產品仍以停牌前價格計算基金資產價值,投資者預期複牌後相關股價會出現補跌,導致基金價值縮水,因此紛紛選擇贖回基金份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分析,基金公司為應對投資者贖回壓力,被迫賣出未停牌公司股票,加劇了仍在交易股票的下跌,強化了市場恐慌情緒,引起股指螺旋式下降,形成股市踩踏。

今年6月19日以來,股市震盪下行,部分上市公司股價大幅下跌,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觸及平倉線的情況快速增加,上市公司停牌躲跌意願強烈。

“今年以來,不少上市公司找理由停牌避開股市下行,比如以控制權變更為由。”南方某券商投行人士指出,但是從後續進展來看,有的一直沒有下文,這說明停牌只是躲避下跌的藉口。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監管層已注意到這些問題,今年上半年收緊停牌監管,堅決依法從嚴監管股票停複牌行為,要求上市公司儘量不要停牌,有效保障了市場流動性,維護了市場交易秩序,避免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的“千股停牌”引起踩踏事件再次發生,為防範系統性風險奠定了市場基礎。

“本次停複牌改革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有利於優化交易監管、減少交易阻力、增強市場流動性,讓投資者享有更多公平交易的機會,有助於激發市場活力,促進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前述券商投行人士進一步表示。

利於推動風險化解

隨意停牌、長期停牌侵害了投資者交易權、知情權。歷史上一段時期,有的公司隨意停牌,甚至以停牌實現公司其他目標;有的公司停牌後多次延期複牌,甚至在停牌期限屆滿仍拒不復牌,嚴重影響投資者交易權利。有的公司在停牌期間資訊披露缺乏實質內容,甚至以停牌代替資訊披露義務,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

“停複牌改革加大對隨意停牌、長期停牌的監管約束,約束了大股東操縱股價的空間,有利於投資者及時止損,減少損失,維護了投資者的交易權。”通過貫徹分階段披露理念,強化股票停複牌資訊披露要求,確保市場參與者能夠及時、公平獲取可能影響投資決策的重大資訊,有利於增加市場透明度,保護投資者知情權。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市場發現價格和合理配置資源是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功能。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後,通過充分持續的交易形成市場化價格,以此確定公司合理估值。由於公司股票長期停牌導致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失真,難以反映公司合理估值,資本市場的市場發現價格功能失靈,市場難以在資源配置中充分發揮作用。

從實踐來看,停牌躲跌不僅不能化解風險,反而可能積累風險,甚至放大風險。長期停牌公司中,由於重組方一般情況下很難接受以當前停牌價格進行重組,同時由於缺乏股票真實價格,也難以根據公司合理估值確定股票轉讓價格,因此上市公司難以通過市場化手段引進重組方,市場中也鮮有依靠停牌自救成功案例。

接近監管層的人士指出,停複牌改革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圍繞“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目標,減少停牌次數、縮短停牌時間,堅決制止大股東怕市場下跌而停牌,有利於市場發現真實價值,有效反映上市公司合理估值。如此,可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公司市場化方式化解風險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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